劳动合同到期,公司给调岗。员工不同意,还可以要到赔偿吗

如题所述

如果调岗后,待遇变低,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如果待遇提高或者维持不变,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没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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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8
劳动合同到期意味着合同已经无效了,劳动方可以与你续签新的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续签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给你调岗,你可同意,也可不同意,但公司按法都不会给你经济赔偿的。
第2个回答  2019-10-17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应当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变动工作岗位。因此导致劳动合同未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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