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离休干部 五个子女 病故后抚恤金有争议 可以申请单位停止发放吗

如题所述

是不可以的。离休干部的抚恤金是国家对其的一种补贴,一般都是按着相关规定进行发放。一般来说家属抚恤金不是遗产,是对家属的抚慰,建议您内部尽量协商,也可以委托律师参与其谈判,尽早解决事情。
【法律分析】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对抚恤金如何分割呢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
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在实践中,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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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5
一次性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对家属的一种精神和经济上的抚慰;丧葬费是用于办理死者丧事的费用;丧事礼金是死者近亲属为死者操办丧事,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同事、亲属、朋友等所赠送的礼金,这些财产均发生在死者死后,并非生前财产,故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遗产进行分配。若死者生前将该部分款项写入遗嘱进行分配也是无效的。 因法律对于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丧事礼金等的分配没有明确规定,考虑到单位发放该类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由此在分配时照顾此类人员多分,以体现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9-15
应该是不可以的。离休干部的抚恤金是国家对其的一种补贴。一般都是按着相关规定进行发放。如果想停止发放可以与单位联系。看看如何处理。其实可以先领取抚恤金。再协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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