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几篇名作家写的关于成长的散文!

注意是名作家!

流逝的青春
我想一个人心中是有四季的,一路走来,经历的每一个春夏秋冬都想年轮留在那里.当我们追溯流逝的时光,象翻看着累积起来的一片片黄叶,一粒粒的悲伤粘附在最底层,瞬间化作可爱的蜂蛹,四处寻找把它变成蝴蝶的人.
初中毕业,经过一点事情我还是读了高中.高一,我对学校还有点新鲜感,毕竟第一次在学校住读.和室友关系很好,但是和班上的关系不怎么样,可能是因为陌生,可能是因为我不会言语.我一直觉得我是个不善于言辞的人,所以我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哄别人开心,当别人伤心的时候,我想唯一我可以做到的就是在她身边陪着她.当那个室友陷入爱情的沉沦时,我最终没有把她拉出来.
当时班上有个男生长的有点小帅,后来老师把他安排和我一起坐."哇,金童玉女."同学都这样叫着.他不好意思,脸红的就象苹果,但我没觉得我脸发烧,不过他们还是说我脸红了.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老师都喜欢安排我和男生一起坐,初中从男生堆里出来,现在又开始钻进男生堆.(这个小帅的男生被人叫的不好意思要我坐后一排,就这样前面唯一的一个女生也变成男生了).不过我已经习惯了,因为我本来身上有男生性格的女孩子.和他们一起坐和很快乐,每天有看不完的报子,我有什么不懂,他们都耐心的告诉我.
上体育课的时候, 我很喜欢打羽毛球,准确的说我喜欢和高手过招,被高手大力杀球时的感觉,白色羽毛球夹着风从眼前风速闪过,你可以体会到什么叫真正的无能为力.我想我喜欢的是这样鲜血淋淋的快感.
后来举行篮球赛,我们班拿到全年级第一,我们欢呼着,品尝着来之不易的冠军给我们带给我们的喜悦,永远难忘那个夏天,我们的汗水和成功.
高一快要结束了,可随便惯了我根本就没有形成高中的学习方法.那种醒目最多也是昙花一现,那种醒目并没有拯救我的高中一年.
高二分了文理班,我最后还是选了文科,因为我知道不论我怎么补理科也不会有多大进展,我觉得不是学理科的料,那样学起来也会很辛苦.我知道爸爸很希望我学理科,但是我还选了文科,爸爸没有发表一句意见,我知道他尊重我的决定.曾经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人,理科成绩很好,什么都会,但是他毫不忧郁的选择了文科,这让很多人不理解.他说数理化他都会,没什么好学的,人要学就要学自己不会的东西.我想是这样的,但是我做不到,因为我什么都不会.
高二高三同学一直没换,可能和同学交往时间长了,都熟悉了很多.理所当然我还是和男生一起坐,不过好点是旁边还有女生陪我,我们这些人疯疯闹闹一直很开心.可快乐永远是短暂的,一个女孩永远被疾病带走的全部的梦想.一个身边朝夕相处的人就这么没有征兆,没有一点余地的离开.而一惯自认为坚强的我也为之哭泣.并觉得生命是如此的反复无常与脆弱.上进心被伤心碾碎得甚至找不到粉末的踪影.当她的最要好的男性朋友在回答老师问题时也不劲掉下眼泪的时候,我们知道樱的离开把大家的心情跌入到了地狱,一个声音甜的象蜜一样的女孩远远走开了.
那段时间还记忆犹新,开始拼命自学几乎是一片空白的高一的东西,还必须跟上老师的进度,开始习惯将自己的大脑麻醉在咖啡浓香里,等待着清新的来临后继续工作.曾经为学习哭泣,为学习而疯狂的我如今却不知道什么叫学习,这是不是因为我们太多叛逆了?不能拒绝学习就象不能拒绝刚出炉的面包似的.燕姿曾唱道:谁不曾感到失望,就算会彷徨,也还要闯.或许,因可一而再,再而三的考试失败,我早已失去向前闯的耐心了.
我行走在校园的时候我总是<在想,我要的是怎么样的一种 生活.而那句很哀伤的话,被我写下来放在<相框里:过了这个六月一切都会好的,一切都会有的.那天在杂志上看到一句话:毕业于我是一窗玻璃,用身体撞碎了之后不躲不避檫着凌厉的碎片走过去,一窗一窗地走过去.回头看到却只时横流一地的碎片,看不清楚,拾不起来.皇后有句歌词,我听了很感慨:"当我有天,我长大了."我总是重复这句话,然后想下面该说的话.最后,我想:当有一天我长大了,我希望回头看我成长的时候,回首又见它--我的那些闪耀的年华,然后可以对他们说,遇见你们,我很高兴.
我想我大多时间处于一种迷茫状态.从不去羡慕成绩好的同学,因为我深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没有付出汗水,我决不期望有傲人的成绩.很疑惑为什么每年的高考状元在谈自己的学习生活时,总要加上一句"其实我也很贪玩,"把自己的汗水一笔代过,摆出一副很轻松的神情.
我收了3个弟弟,有个弟弟可能是因为家庭的压力和学习的压力,心情一直都不怎么好,是个很忧伤的男孩子.每次我都会写些东西试着安慰他.大多数人认为我是个没有忧伤的孩子,手中握着大把大把的幸福,甚至有时候不懂的珍惜而肆意的挥霍.他们看到我明郎的一面,当然我也希望自己明朗的一面被人看到,,而忧伤这不.忧伤是嵌在新里的不可名状的灼热,不可言说.能说出来的就不叫做忧伤了.有时候我试图告诉别人我内心的恐慌,可往往是张着口却不知道怎么讲,最后只是摆摆手,说句"你不会明白"收场.
虽然高三的生活象一只不成熟的柿子,涩涩的,但是我喜欢,因为有一群可爱的朋友陪伴,他们都象我爱吃的橘子,酸酸甜甜的.<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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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28
1 杰克·伦敦的一生
http://baike.baidu.com/view/1030473.htm
2 从苦难中成长的伟大作家狄更斯
鲁先圣
狄更斯这位英国历史上与莎士比亚齐名的伟大作家,是怎么开始自己的第一次投稿的呢?22岁那一年,他试着写了几篇短篇小说,为了避免别人的嘲笑,他趁夜深人静的时候,畏怯地投入一家杂志社的信箱中。一个星期以后,当他收到编辑的回信,称赞他的文笔不错,小说可以发表的时候,他欣喜若狂,泪流满面,竟然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独自了一天一夜来宣泄自己激动的心情。这篇小说不久刊出了,狄更斯就这样开始了业余写作活动。
狄更斯于1812年出生于英国朴资茅斯的波特西地区。他的父亲是海军会计处的一个小职员,但是非常喜欢藏书,这使少年狄更斯受到很大影响,他幼时常常溜到家里的阁楼上,津津有味地阅读一本又一本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斐尔丁的作品、《天方夜谈》、《唐吉诃德》,都是他喜爱的作品。他的幼小的心灵因此同文艺结上了不解之缘。
可是好景不长,他的家境日渐穷困,债台高筑,一家人不得不离乡背井,迁居到伦敦。但移居未久,家里旧债未清,新债又来,父亲被投入债务监狱。这时狄更斯才10岁。作为一群弟妹的大哥,狄更斯不得不担起家长的责任来。11岁,他就到一家皮鞋油厂当学徒。为了节省开支,他母亲带着弟妹们到监狱里和父亲住在一起,狄更斯单独留在外面,每星期领到薪水之后,就带着钱或食物去探监,和父母弟妹团聚。
这些艰苦的日子在幼小的狄更斯的心灵中遗留下永不消失的印象。他在皮鞋油作坊当学徒时,由于包装熟练,曾被雇主放在橱窗里当众表演操作,作为广告任人围观,在他心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从而产生了对不幸的儿童深厚的同情和坚决摆脱贫困的决心。以后他父亲获得一笔小小的遗产,出了监狱,把狄更斯送到学校去读书。校长是一个又愚昧又野蛮的人,对学生任意鞭打辱骂。这个人物在狄更斯的作品中曾经出现过很多次。
家中仅有的一点钱财不久又用尽了,狄更斯不得不停学就业,为糊口而奔忙。16岁时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的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会。后担任报社的采访记者,为《记事晨报》写一些特写,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他在采访之余开始文学创作。他常带着笔记本在伦敦偏僻的角落和乡村漫游,为日后的创作搜集了丰富的素材。1837年写成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这部作品发表以后,风行一时,畅销全国,顿时成为街谈巷议的资料,并使得他得以靠写作维持生活,开始了著作生涯。以后他又写了许多作品,主要是长篇小说,获得极大的成功,终于成为英国文学史上伟大的作家之一。
成功以后的狄更斯迅速成为他那个时代最为人们喜爱和崇拜的人物。在他去演讲的城市,为了目睹他经过的英姿,为了买到门票,人们燃起柴火整夜地睡在大街上等候。
狄更斯的伟大不仅在于他深刻地暴露了英国各个社会阶层的生活实况,而且也在于他掀起了真正的文学革命。在他以前的英国文学中,普通人民是没有地位的;狄更斯虽不是第一个改变这种现象,却是最有效地改变了这种现象的人。他用生动而热情的笔触描绘了下层阶级的人们和他们的悲惨生活。他把贫民窟、小客栈、贫民收容所、债务监狱等等悲惨的生活景象写入了文学作品,对那些正直的劳动者,给予最大的同情。
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和生动的细节描写,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叶的社会真实面貌。他的作品里充满了光辉四射、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由于他真实地、生动地描绘了十九世纪初叶的英国社会生活,由于他对人民怀着无限的深厚同情,他的作品不仅在当时发生了巨大的进步作用,直到现在还为人民所喜爱和珍视。
第2个回答  200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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