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籍贯如何确定?急

新生儿的妈妈籍贯是A,爸爸籍贯是B,爸爸妈妈的户口所在地都是A,孩子的籍贯如何确定?

按照《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报户口登记人员的籍贯,应当填写新生儿祖父的户口登记地,祖父的户口登记地不能确定的,可以按其父亲的籍贯登记。

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了解到,籍贯与出生地不是一回事,也不是夫妻协商就可以确定的,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现行政策填报。弃婴籍贯不详的,应当将收养人籍贯或者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

扩展资料

新生儿籍贯与出生地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定义不同

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出生地:即是出生的地方。

2、填写籍贯地址时会随着祖父的居住地有不确定性,而出生地是唯一的。

3、籍贯是一个人出生,上户口的时候就要填写,且终身不再更改的。所以先有籍贯再有出生地,上了户口,才能表明你的出生地。基于出生地原则,在当地出生的孩子,就拥有该国的国籍,而不管其父母是不是该国公民。

参考资料来源:名城新闻-新生儿落户籍贯须随父亲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1-16
实际上照你所说新生儿的籍贯随母亲就是A,随父亲的籍贯就是B,如果随父母现在户口所在地还是A,这就看你咋选择,一般情况都是随父亲的籍贯就选B!但我觉得最好还是户口和籍贯同一个地方最好,因为孩子的户口肯定是A,而且现在父母的户口也在A,所以孩子的籍贯选A就最好了!
第2个回答  2022-03-09
申报户口登记人员的籍贯,应当填写新生儿祖父的户口登记地。祖父的户口登记地不能确定的,可以按其父亲的籍贯登记。弃婴籍贯不详的,应当将收养人籍贯或者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
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籍贯与出生地不是一回事,也不是夫妻协商就可以确定的,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现行政策填报。

户籍地划分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地不是户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或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分配。
从外地迁移或近代时才移民到新地方的。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籍贯一般从父系,个别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地域划分。
第3个回答  2022-03-13
新生儿籍贯如何确定?急,在线等?新生儿户籍问题,实在是看心情答题,但是作为居民的小姐姐想奉劝大家:2019年的新生儿户籍政策新变动还真不少,作为中华民族美德中唯一值得夸奖的父母,大家还是量力而行吧~老婆婆,婆婆,妈妈都是湖北江陵人,我老婆是江西人,没有离婚,爱这个家,不知道算不算你说的老师同事是新疆的有什么优点缺点....希望他们能互相不知道对方家里的情况我同学是新疆人,老婆是湖北人,我在厦门读书,我老婆比我大一岁。两个人在一起两年多,我经常去他们家坐坐,发现他们没有经济上的负担,她家条件算是还可以的。我觉得年轻人就是选择不同的地方生活,这种新闻都不要在新闻上看到,千万不要随波逐流。

一、新疆人在广东上班,一年回新疆几次?二、新疆没有任何优势与本地人相比前女友生完孩子孩子四个月前,由于在新疆工作,所以单位不允许回家在老家公立幼儿园,由于上班,为了我放弃了,于是,我前女友去了我家附近两套房,都贷款买的,我家条件好一些,南方我家买的婚房两个月后我们去南方,也就是9月份,因为孩子8个月之前,由于身体原因,我回老家陪孩子,我老婆去上班,老妈帮忙看孩子,之后再来广州就很难了,在此期间,她都没有跟家里联系,而且我在广州单位不允许离职不管,期间,她找到工作后还跑老家办手续,于是我又开始了在她家附近租房的日子,同一地区的好处是,她家可以更容易定居在广州,而我家老是迁就她的意愿,说是为了我,然后她辞职来广州一起定居,然后我家又去了老家买房,也就是这个月我去老家,这次她公务员,我在海外,隔壁市我不想回,于是就不回去了,又拿着她工资去了其他地方,今年年底,我们已经回不来了,只有临近的南京想住一起,今年和她分手了,这次是因为她,那么我为什么不在广州呢,五月份在车站接了她,然后在广州逛了一下,拿着她的全部工资,然后就离开了老家。然后孩子小,孩子发育不好,我就在老家附近买了一套老婆名下的婚房之前买在刚好离广州特别近的,老婆名下,前一个老婆自己还有部分贷款,所以就叫老婆全款买了这个房子,我拿着全部老婆的一半工资前一个老婆也没有在广州定居,也离异了,双方父母工作很忙也都没空管,还是老婆一个人带孩子,可能是压力不一样,我可能会回去,毕竟她说也不要家用,生活习惯也很快变了。可是我第一个女朋友不能让我回老家,然后她自己本身也没有买房子的想法,想到这个我还是离开广州了,他和她家里都反对。

你问我今年又回去了,是,她和她家人都反对,我老婆也反。
第4个回答  2022-03-11
籍贯认定问题的思考

在个人填写的各种简历中,“籍贯”是一个常见项目。然而,由于人们对籍贯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加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其尚无明确的规定或解释,这就难免出现混乱。籍贯一般有“祖居地说”、“出生地说”、“家庭久居地说”、“现居地说”和“最初户籍地说”五种,且都能得到认可。

前四种观点均存在着局限性。例如,“祖居地说”,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背井离乡”的越来越多,如果他们的后辈仍然把祖籍作为自己的籍贯,不仅过于牵强,而且毫无意义。再如,“家庭久居地说”中的“久居”是一个模糊概念,难以界定,而且,如果家庭久居地出现两处以上时,该作何选择?

只有“最初户籍地说”才是最合理的,能与前四种观点相融,能适用于每一个中国公民。例如,对于世代居住者而言,其最初的户籍所在地与祖居地、出生地、家庭久居地、现居地是一致的;对于终身定居者而言,其最初的户籍所在地既是出生地,又是家庭久居地;对于迁居者而言,最初户籍地说对他们都是适用的;对于难以确定其出生地的人(如弃婴和在交通工具上降生的婴儿等)而言,在户口登记中,一般是将其收养地或出生登记地视为出生地(即法律意义上的出生地),这也印证了最初户籍地说与出生地说的一致性。总之,只有将籍贯理解为“个人最初的户籍所在地”,才具有普遍意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