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户口档案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到人才服务中心

我2014年武汉高校毕业,一直在北京工作,但是北京不接受外地户口的档案,我的档案就一直放在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但是这里不能做职称评定,很多事都办不了,我就想把档案转到人才服务中心去,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从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档案转到人才中心有三种方法。
对已建立人事档案,针对原工作单位、户籍情况及本人身份,分为本市调入、外地人才(干部)引进和外地工人引进三种类型。
1、本市调入:指原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在市区。
办理程序:
(1)本人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商调函。
(2)原单位转出人事档案,开具干部(工人)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3)携带以上手续到二楼大厅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市外人才引进:原工作单位不在市区,中专学历以上干部身份工作人员。
所需要材料:
1、 开具商调函所需要材料:毕业证原件
2、 档案调动所需要材料:
① 人才引进(调动)登记表(一式四份,加盖调出单位及当地人事部门章,中专学历需要加盖用人单位章);
② 行政关系介绍信;
③ 工资转移介绍信;
④ 人事档案(须有就业手续、转正定级表或确定工资审批表);
⑤ 近期体检表(市属以上公立综合医院);
⑥ 毕业证原件
人才引进需要交纳200元费用,由人才中心交流部办理。
3、代理档案转入:原档案已经在中心代理的,个人委托代理人员,结清代理费用,将人事代理合同书交公司即可。单位委托代理人员,持原单位证明和代理合同书办理。
4、对未就业人员,有普通高等教育(含计划内普通中专)就业介绍、招工、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介绍、招工备案、复原士兵安置几种主要方式。公司为聘用单位,负责出具有关接受证明、签署单位意见。
(1)择业期内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指毕业时间2年以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的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含计划内普通中专)。
办理程序:
(2)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或超出择业期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试情况不同,分别办理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介绍或非在职企业聘干。
具体手续办理地点在人才中心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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