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共12区:
萝岗、越秀、海珠、天河、白云、荔湾、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市、增城市
2005年,经国务院民政部批准,原广州市10区2市: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
白云区、黄埔区、芳村区、花都区、番禺区,以及从化市、增城市两个
县级市,其中越秀区、东山区合并为越秀区;荔湾区、芳村区合并为荔湾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改为萝岗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改为
南沙区。
新广州10区2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以及从化市、增城市两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