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交叉弹性

需求交叉弹性用于反垄断法,到底是需求交叉弹性低判断为垄断呢,还是需求交叉弹性高判断为垄断?

初中生一枚,不过这个问题我自认为可帮你解。
交叉弹性表示为一个货物的需求量对另一个货物价格的变化
垄断是指一个特定的服务或货品在市场中只有一个供给者,对价格拥有绝对的控制
所以该货物几乎没有替代品
故当A和B为可能替代品的时候,XED大于零
(价格=P,供给量=S,需求量=D,货物A为价格变化的货物,货物B为需求量被影响的货物)当PA下降的时候,DA上升,而由于A相对B竞争力较弱(因为B有垄断优势,A则几乎不可能成为B的替代品),所以DB几乎不下降,XED非常低,介于0-1之间(完全非弹性或相对非弹性)

当A和B为可能互补品的时候,XED小于零
A与B位于不同的市场中,所以垄断原则上不会干涉PA的变化对PB的影响。不过若对B的需求(平均市场需求)由于A的价格变化而等于或低于垄断厂商的边际成本时,垄断的优势便会被击溃,厂商会得到低于零的经济收入,垄断厂商就会被破停业。所以当XED绝对值过大的时候要么不实际存在或由于垄断组织是唯一的供给者而在长期保持一定的被需求量,要么到一定限度时经济收入变成负数而终止。

总而言之交叉弹性过低为垄断货物的表现。

都是非专业的解释,不过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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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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