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证处公证的流程,证件?

如题所述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看你要办理什么公证,类型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1、申请(《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②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③申请公证的文书;④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⑤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受理(《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二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第二十三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
  4、审查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对相关事项分别进行审查。
  5、出具公证书(《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6、不予办理及终止公证(《公证程序规则》第四十八条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②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③申请公证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④当事人之间对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⑤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证明材料的;⑥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⑦申请公证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⑧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⑨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第五十条公证事项有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公证:①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②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③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者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④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⑤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第2个回答  2017-12-13
首先你得准备好相应的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这些基本证件,
具体准备什么材料看你是国内用还是出国用,出国的话具体是去留学,移民、旅游探亲、商务还是做什么用,不同的目的需要材料自然也就不同
一般常见的涉外公证有出生、亲属关系、无犯罪、结婚证、户口本、学历、学位、 成绩单、未婚、单身、曾用名、国籍、婚姻状况、机动车(船)驾驶证、健康状况、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成绩单、公民家庭经济状况、涉外声明书、委托书、同意书、文书签名、印鉴属实、护照、离婚未再婚;营业执照,报关单)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你可以去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过现在也有公司代为办理,比如:北京环球新东方,一般时间在3-5个工作日,急的话可以找公司代为办理。
希望能帮到你 ,望采纳,谢谢
第3个回答  2020-06-05
确认好所需用到的公证书,并准备好对应的资料,递交到公证处公证,公证时间为3-5个工作日
第4个回答  2015-01-25
身份证等证件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