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你问的如何,是指怎么计算,那么以下是计算方式: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因此,销售
业务员取得除工资外的销售提成,是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以全部收入减除3500后的余额,按3%~45%的9级累进税率查找对应税率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二、如果你问的如何,是指去哪里缴纳,那么以下是办理的方式:
一般给予
劳务报酬的单位代扣,如果没有代扣,那么可以自己去当地(区县)税务局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