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辞退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问题

因我工资组成是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租房补贴+手机费,12月底通知我1月份不用来上班了,但是12月的工资却只发基本工资,其他考核等全部扣除了。请问这样是符合劳动法的吗?
麻烦懂这方面的人士帮忙,谢谢!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已满一年,合同是签的两年。但签订合同第八个月时,公司改了名字,没有再续签合同。且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解雇我们,一个月工资还是补,但是只补基本工资,才1000。主要是12月的工资也只给我们发基本工资,我觉得很不公平。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合同没有到期,你应该能拿到N+1个月的工资作为离职补偿,这里的N是指你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不足半年的支付0.5个月,超过半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这里的“1”,是指企业解聘员工需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劳动法规定企业需要给员工1个月的时间,寻找新的工作。如果因工作需要员工马上离职,就需要发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至于补偿的月工资计算方法为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的平均数。你的工资结构中的
基本工资+考核工资都算,补贴与手机费就不算在里面。

至于你12月份的工资,只发基本工资的话,你应该要求他们出具一个书面的说明,为什么考核工资不发,哪个考核要求你没有达到,如果他们不肯出书面说明,你可以去申请仲裁。并要求他们支付你离职补偿。

如果你合同到期,他们让你离职,也应该给补偿,只是额度少一些。

如果是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肯与员工续签合同的,企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同样需要N+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由于新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所以,这个N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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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15
不合理,如果是辞退,公司的原因,至少要多一个月工资。12月应该是全额的,不可能是基本工资的,你是上完全班的,像这种情况你应该找当地的劳动局反应,劳动局会找公司的领导人的,会得到你的权益保护。
第2个回答  2008-12-30
我认为是不合理的。12月你还是做满月的,那就应该享受全部待遇,而不应该只有基本工资。另外,我不知道你的合同是签的多长时间?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多久了?他们提前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需要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17-08-15
按照劳动法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赔偿:平均每个月总收入*(N+1),N为工作年限,不满半年按0.5年,不满一年按一年。平均每个月总收入指打到工资卡上面的平均每个月的所有收入。公司改名字如果没有续签合同,按照合同法公司已经违规,没有签订合同的工作时间可要求2倍工资赔偿。 流程是:先是劳动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到劳动仲裁,仲裁不成就起诉。流程比较繁琐。还是以协商为主。不过如果是大公司可能比较好协商,小公司比较麻烦。
第4个回答  2008-12-31
一,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支付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二,支付你从入职日到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三,为你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四,保留好你以前的工资单,拿到劳动局去投诉,追回你该得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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