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2-31
国务院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这意味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进入政府和社会关注的视野。
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被大家所忽视的。多年来,我国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很多文化遗产、大量古代建筑,在人们的经意或不经意间消失了。由于不可再生性,不少承载着巨大历史文化价值的物质遗产,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上世纪50年代以后,全国许多城市开始新的建设,由于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缺乏认识,造成了对历史古城的摧残。上世纪80年代以后,掀起了新的建设高潮,许多大中城市旧城区内大规模的建设活动,使许多传统历史地域遭到了“灭顶之灾”,许多旧城在“旧貌换新颜”的同时,失去了原有的特色风貌。而观念上的轻视、经费支持的不足与制度规范的不完善,更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举步维艰。
传统文化与落后文化、旧文化的混淆,直接导致了人们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不力。在一些人看来,要更新,就要破“旧”立“新”,就要“快刀斩乱麻”、“放开手脚干”。而片面追求经济建设,忽视文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让更多高楼大厦和旅游发展吞噬了很多历史建筑,毁坏了不少历史名城的风貌。这不但使文化遗存和原来的地方风情、城市风貌一扫而光,割断了社会的历史文脉,而且,长此以往更会带来一个民族文化的弱化。
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需要载体。悠久的文化,是承载于千年文化遗产,例如风俗、习惯、传统表演艺术、古遗址、古建筑等之上的。以建筑为例,现代建筑以钢筋水泥为材料,它的抗震性能较差,而中国古代多以木质建筑为主,它的建造结构使它具有更强的抗震作用。这一建筑风格背后,蕴含的是中国“以柔克刚”的传统文化理念。例如,丽江古城经历了7级地震还基本无损,后被评为世界遗产。再如,上海市第12块历史风貌区——上海市虹口区霍山路的老屋和街区,就是中国人民与犹太人民友好的见证。这个地方得到保护,全世界人民逐渐都会知道,在德国法西斯残酷屠杀犹太人时,在许多国家拒绝接纳四散逃亡的犹太难民时,也在遭受日本帝国主义蹂躏的中国人民友好地接纳了3万多犹太人。相反,如果承载着历史信息的载体消亡了,负载在其上的历史和文化也必然会被冲淡或消亡。
留存文化遗产,其意义也关乎未来。理解文化遗产,应该理解遗产背后蕴含着的深刻历史文化含义,更要在传统的基础上培育出新的现代文化。这种萌发于历史文化传统之上的“新”文化,才更具有根基、底蕴、特色和生命力。社会文明需要新陈代谢,但更新不能摈弃历史,而是在历史基础上发展,是从旧环境中滋生出新的东西。
保护与发展是一对难解的矛盾,却不是一对不可化解的矛盾。继承和发展、历史传统和现代化要求都是人们的需求。财富理应包括文化财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展开,关键是要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体味与认同它的价值,历史文化的价值同样蕴藏着巨大的财富
第3个回答 2008-12-31
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于1976年11月,由21名成员组成,负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实施。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决定哪些遗产可以录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委员会内由7名成员构成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筹备委员会的工作。
世界遗产委员会由180个《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公约》缔约成员中的21个成员组成,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为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委员会内由7名成员构成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筹备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每年在不同的国家举行一次世界遗产大会,主要决定哪些遗产可以录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中国于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成为缔约方。1999年10月29日,中国当选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委员会成员。
截至2005年7月,全世界共有812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迄今中国有31处世界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项。
如何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我们应该认真探讨的问题。
一、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必须要有过硬的措施。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体系。二是各级政府要把保护人类文化遗产同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结合起来,根据各自历史和自然环境的实际状况,对每一处文化遗产都要制定出相应的保护措施,规范保护程序,建立和健全保护机构,落实保护责任制,促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三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保护文化遗产的资金投入。四是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五是要切实加强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必须合法、合理、科学。
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的属性,因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必须做到合法、合理、科学。其一,利用文化遗产必须合法。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开展利用文化遗产的活动。坚决反对扯着发展经济的幌子,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其二,利用文化遗产必须合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文物保护的原则,也是一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我们不能把目光局限在旅游业的开发上,应广开思路,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其三,利用文化遗产必须科学。历史文化遗产本身储存着大量的信息,但对这种信息及其价值的认识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随着研究的深入,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所提供的技术手段的进步,对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也会越来越深化。
三、正确处理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我们在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上必须处理好以下3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任何人对资源的占有和利用都不能采取掠夺的、破坏的方式,不能只顾眼前利益,不顾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有意或无意地剥夺后人对资源的享用权,要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二是要处理好经济建设与遗产保护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任何地方都不能把文化遗产当做一般的经济资源进行开发,把经济效益视为唯一目的,不能只顾赚钱而不顾它的社会功能、社会效益。
帕特农神庙的设计代表了全希腊建筑艺术的最高水平。从外貌看,它气宇非凡,光彩照人,细部加工也精细无比。它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又作了许多创新,事无巨细皆精益求精,由此成为古代建筑最伟大的典范之作。它采取八柱的多利亚式,东西两面是8根柱子,南北两侧则是17根,东西宽31米,南北长70米。东西两立面(全庙的门面)山墙顶部距离地面19米,也就是说,其立面高与宽的比例为19比31,接近希腊人喜爱的“黄金分割比”,难怪它让人觉得优美无比。柱高10.5米,柱底直径近2米,即其高宽比超过了5,比古风时期多利亚柱式(三种希腊古典建筑柱式中最简单的一种)通常采用的4比1的高宽比大了不少,柱身也相应颀长秀挺了一些。这反映了多利亚柱式走向古代规范的总趋势。
宙斯神庙位于奥林匹亚村,是为了祭祀宙斯而建的,也是古希腊最大的神庙之一。宙斯神殿建于公元前470年,于公元前456年完工,由建筑师Libon设计,宙斯神像则由雕刻家pheidias负责。直到公元前86年,罗马指挥官苏拉(Sulla)攻占雅典,破坏了尚未完成的建筑,将一部分石柱和其他建材拆下来之后,运到罗马。直到今天,在罗马市中心的古罗马广场遗址上,还能看见它们。神殿是以表面铺上灰泥的石灰岩建成,殿顶则使用大理石兴建而成。宙斯庙尤以象牙和黄金的塑像而闻名于世。
宙斯神庙是按照伊奥尼亚风格的建筑,后来改用了科林斯式石柱风格,而且一概使用大理石。整个建筑坐落在一块205米长,130米宽的地基上,神庙本身长107.75米,宽41米,共有104根科林斯柱。每根石柱高达17.25米,顶端直径达1.3米,约计用大理石1.55万吨。和众多的古希腊神庙一样,宙斯神庙也遭受严重的破坏,104根柱子中仅存13根。宙斯神庙和哈德良拱门隔路相望,宙斯神庙位于路南,而哈德良拱门则位于路北,这两座建筑都是由距今1900多年前的罗马帝国国王哈德良时期修建的。现在我们已经无法看到宙斯神庙和哈德良拱门的原始形态,只能通过断壁残垣来回忆当时的辉煌。
第4个回答 2008-12-30
呵呵你自己的提问就是提纲啊
自己每个问题都查查,就是一篇文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