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家: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融资购入机器设备总金额是290000(含税),预付厂商30%是87000元,我们需要支付融资公司的总金额是236400元,分24期支付。第一期支付11000元,融资公司把87000元和11000元的发票都开给我们了。87000是开的设备款,设备款金额74358.97元,税额12641.03元。11000元那一张开的是设备款金额7080.34,税额1203.66,租赁费金额2321.37,税额394.63.
如何做正确的会计分录?又不影响年度所得税?租赁费是入财务费用呢还是入到固定产原值?(如入财务费用所得税是否要调增?)恳请早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