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编制人是施工总承包商技术负责人: 所谓总承包商,即承包该项目施工部分的土建、机电、装饰、景观等各专业所有施工作业的承包商。各专业的专业总承包商仅为专业总承包,不属于项目总承包,实际属于分包商。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主要包括
(1)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现场围挡: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 m,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3)牌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4)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5)场容场貌:道路畅通,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工地地面硬化处理,绿化。
(6)材料堆放: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7)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8)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人比较灵活,一般可以是项目上的技术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人一般不填,如果需要填的话,通常编写人写技术员,审核人写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批人应该是企业一级的技术负责人。也就是企业的总工程师或者技术副经理一类的 只看到过对审批人有要求的,就是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等,须经企业一级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对前两者没有要求,但是个人认为编制人写施工班组长和施工工长是不恰当的其中,临时用电方案,如果要求比较细的话,应该由电气专业的技术员和技术负责人编制和审批 如果要求不太严格的话,也有的工程是写项目经理审批的,但是如果真抠规定规范,这么做是不太合适
项目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实现文明施工,不仅要着重做好现场的场容管理工作,而且还要相应做好现场材料、设备、安全、技术、保卫、消防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一个工地的文明施工水平是该工地乃至所在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水平的综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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