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市人事局的职员,也与你一样.但是这个方面我可能比你稍微明白一点吧.不能说告诉你,就算是我们的一次心得交流吧.法院的公务员编制是地方的省或市直公务员,它是享受全额财政薪金待遇的,但是根据宪法给与它的定性是属于公职人员,也就是说现实中它只能基于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那么事业编制不同于公职编制的特点就在于,一是参照公务员关于全额财政事业性经费开支,二是可以享受事业性的行政调动,也就是说区长 市长 省长 包括地方的各个局 厅 等行政事业性单位都是从事业编制走上去的,对于你来说很有发展前途,而从公务员走上地方行政领导后他的编制也随之改变成事业编制了.希望你考虑好 三思而后行
同时快元旦了 祝福你在新的一年里 事业顺利 全家幸福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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