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工资都是用现金的,合法吗?

偶们单位发工资都是用现金的,每个月都是由店长直接用现金发到偶们手里的,而且一家店的营业额每天都是固定时间打到,财务部经理的私人帐号里的,这是合法的吗?

是合法的。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支付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及对人民公社社员的分配和预支款;

    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费用,如各种抚恤金, 学生助学金, 退职、退休金,移民补助费,丧葬补助费,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支出;

    支付对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对社、队组织外出搞副业人员支付的生活费,按各地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条例,已经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已于2011年1月8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所修订。

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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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7
用现金发工资是合法的,但将店里的收入打入私人帐户就要视情况而定了.
第2个回答  2013-12-17
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 支付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及对人民公社社员的分配和预支款;
(二) 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费用,如各种抚恤金, 学生助学金, 退职、退休金,移民补助费,丧葬补助费,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支出;
(三) 支付对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对社、队组织外出搞副业人员支付的生活费,按各地规定办理;
(四)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支付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的款项,以及农村生产大队、生产队交售农副产品时所需的零星现金开支;
(五) 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2-17
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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