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2首赏析

当我数着壁上报时的自鸣钟,
见明媚的白昼坠入狰狞的夜,
当我凝望着紫罗兰老了春容,
青丝的卷发遍洒着皑皑白雪;
当我看见参天的树枝叶尽脱,
它不久前曾荫蔽喘息的牛羊;
夏天的青翠一束一束地就缚,
带着坚挺的白须被舁上殓床;
于是我不禁为你的朱颜焦虑:
终有天你要加入时光的废堆,
既然美和芳菲都把自己抛弃,
眼看着别人生长自己却枯萎;
没什么抵挡得住时光的毒手,
除了生育,当他来要把你拘走。

When I do count the clock that tells the time,
And see the brave day sunk in hideous night;
When I behold the violet past prime,
And sable curls all silvered o'er with white;
When lofty trees I see barren of leaves
Which erst from heat did canopy the herd,
And summer's green all girded up in sheaves
Borne on the bier with white and bristly beard,
Then of thy beauty do I question make
That thou among the wastes of time must go,
Since sweets and beauties do themselves forsake
And die as fast as they see others grow;
And nothing 'gainst Time's scythe can make defence
Save breed, to brave him when he takes thee hence.

内容大意和修辞手法(simile,metaphor,person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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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大约创作于1590年至1598年之间,其诗作的结构技巧和语言技巧都很高,几乎每首诗都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莎士比亚在运用这个诗体时,极为得心应手,主要表现为语汇丰富、用词洗练、比喻新颖、结构巧妙、音调铿锵悦耳。而其最擅长的是最后两行诗,往往构思奇诡,语出惊人,既是全诗点睛之作,又自成一联警语格言。在英国乃至世界十四行诗的创作中,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是一座高峰,当得起空前绝后的美称。
作者简介
辜正坤 北京大学英语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文化文学与翻译研究学会会长,兼任中国莎士比亚研究会副会长,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美国名人传记研究院顾问,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美国瓦西塔大学客座教授、北京东方神州书画院一级书画师以及《世界文学与翻译研究》杂志主编。主要译作有:《莎士比亚研究》(英文版)(巴黎莎士比亚同人社,香港,1993),《林肯文学》(下卷)(三联书店,北京,1993),《英国浪漫派散文精华》(主编)(作家出版社,1995),《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译林出版社,1997),《莎士比亚概论》,见《欧洲文学史》第一卷(国家85重点科研专案,商务印书馆,1999),《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精选》(华文出版社,2006)。
目录
1
我们总愿美的物种繁衍昌盛.
好让美的玫瑰永远也不凋零。
纵然时序难逆,物壮必老,
自有年轻的子孙来一脉相承。
而你,却只与自己的明眸定婚,
焚身为火,好烧出眼中的光明。
你与自我为敌,作践可爱的自身,
有如在丰饶之乡偏造成满地饥民。
你是当今世界鲜美的装饰,
你是锦绣春光里报春的先行。
你用自己的花苞埋葬了自己的花精,
如慷慨的吝啬者用吝啬将血本赔尽。
可怜这个世界吧,你这贪得无厌之人,
不留遗嗣在世间,只落得萧条葬孤坟。
2
四十个冬天将会围攻你的额头,
在你那美的田地上掘下浅槽深沟。
那时,你如今令人钦羡的青春华服
将不免价落千丈,寒伧而又鄙陋。
如有人问起,何处尚存你当年的美色,
或何处有遗芳可追录你往昔的风流,
你却只能说:“它们都在我深陷的眼里。”
这回答是空洞的颂扬,徒令答者蒙羞。
但假如你能说:“这里有我美丽的孩子
可续我韶华春梦,免我老迈时的隐忧”,
那么孩子之美就是你自身美的明证,
你如这样使用美,方值得讴颂千秋。
如此,你纵然已衰老,美却会重生,
你纵然血已冰凉,也自会借体重温。
……
关于莎士比亚: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n Shakspeare(1564~1616),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诗人、作家。1564年,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的斯特拉福城。34岁时,被公认为新崛起的剧作家。著名的作品有《亨利六世》、《罗密欧与朱丽叶》、《奥赛罗》、《哈姆雷特》等。他的一生为世人留下了37个剧本、一卷十四行诗和两部叙事长诗。

关于十四行诗:
十四行诗又名商籁体,是欧洲的一种抒情诗体,原兴起于意大利,16世纪上半叶传入英国。据说,将其引进的是意大利著名十四行诗人彼拉特克的两位模仿者怀阿特(1503—1541)和萨利(1516—1542)。但是他二人都未能将这一诗体发扬光大,只来得及指点一下方向便不幸夭折了。怀阿特在伦敦塔里被关押了5年,获释后很快就去世了;萨利则死于断头台下。十四行诗的真正繁荣是在16世纪90年代,它是随着英国文艺复兴运动的高涨而达到高峰的。当时,英国诗人们十分喜欢这种诗体,因为它多采取连续性的组诗形式,紧凑集中,格律严谨。尤其是锡德尼德《阿斯特罗诽尔和斯黛拉》刊行问世之后,十四行诗体突然风行一时,成为英国最为流行的诗歌形式。当时追逐这种文学时尚的人很多,在 1592年至1597年这5年间,英国共发表了2500多首十四行诗,这一时期写出但没有发表的诗歌数目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莎士比亚在紧跟时尚方面从不落后,他自然也加入到十四行诗人们的这场角逐、较量之中,并且同在戏曲领域中的比赛一样,他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可以说,在推出了最早的两首长篇叙事诗《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和《鲁克丽丝受辱记》之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艺术上取得了更高成就。当时十四行诗的写者虽众,但是成品质量大多不高,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确实写得高出了一般水平,不仅在内容上有新意,在形式上也突破了旧体例,因此莎士比亚堪称英国十四行诗的集大成者。这些至今仍能强烈吸引读者的商籁诗,一般认为是莎士比亚于1592年至1598年间陆续创作的,共154首,它们证明莎士比亚攀登上了当时诗歌文化的巅峰,标志着他的诗歌创作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从而为英国诗歌史上又增添了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据考证,第一个提到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是作家米尔斯,他在《智慧宝库》(1598年)一书中,提到“在他的朋友中传抄的鼎鼎大名的莎士比亚所写的甜蜜的十四行诗。”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知道,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当时很受欢迎,同时也可以判断,直到1598年这些杂诗还未刊印成册,读者只能私下传抄。即使如此不方便,也没有减淡人们竞相争阅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热情。
1609年,第一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出版,负责印行的是托马斯·索普,尽管这本诗集很可能是未经作者同意就出版的“盗印本”,但我们仍要感激索普先生的初衷和勇气。据说,当时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一经写成,即被私下传抄,索普早已到处收集并有意结集成册,所以他得到了不少诗稿的手抄本。一次,有人替他弄到了一箱子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他对此感恩不尽。最后,索普如愿以偿地成为第一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的出版商,他在献词中写到:“献给下面刊行的十四行诗的惟一促成者W.H.先生,值此刊行之际,善意的冒昧者谨祝他幸福无疆,并享我们永生的诗人所许诺的千古芳名。T.T.。”这里有两个人名的缩写,“T.T”是托马斯·索普(ThomasThorpe)的起首字母,这已为莎士比亚研究者认同,那么,“W.H.”先生是指谁呢?索普肯定没有料及,他轻易写就的两个字母竟导致后人进行了繁琐的考证和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W.H.是指彭布罗克伯爵威廉·赫伯特,此人可能也作过莎士比亚的庇护人。另有人说是骚桑普顿伯爵,因为他的原名是亨利·里兹利(HenryWriothesley)。还有更为异想天开的猜测,比如美国哈佛大学一位莎学教授专门著书来论证W.H.先生指伦敦法学院的一位花花公子威廉·哈利弗,而英国的唯美作家王尔德则指出该人指的是一名叫威尔·休斯的青年演员。据说,这部诗集是英国诗歌中引起争论最多的诗集,其焦点除了纠缠在W.H.先生的身上外,更大的疑团还是存在于诗歌的主题内容上。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之所以吸引了古往今来的众多读者,主要原因是因为其诗的“甜蜜”,即它们用悦耳动听的语言音韵赞颂了世间最为美好的情感—— 友谊和爱情。诗集主要涉及三个人物:诗人、“年轻朋友”和“黑肤女郎”。154首诗大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从第127首至第152首,是献给“黑肤女郎”的。最后两首诗与上述题材无关,像是对希腊格言诗的翻译或仿作。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主要是歌颂友谊,抒写爱情,表达了诗人对人生的理想。

300多年来,莎士比亚的研究者和传记作者们都有一件共同的憾事,就是这位卓越人物没有留下任何自传、日记或是信件,因而让人望尘莫及。但在他的十四行诗集中,诗人情真意切地投入了自己,既礼赞了友情,又表白了爱情,注入了个人较深的感受,于是人们不禁要猜测,这部诗集会不会像其他许多文学作品一样也有作者的自传成分呢?因此也就研究起各诗所涉及的一些具体情节来,如诗中的年轻朋友是谁,127首以后提到的黑女人又是谁,她与诗人有什么关系?最大的问题是,这些情节是否是莎士比亚本人的经历呢?对于这些问题,历代学者、文人作了大量的考证,提出了许多猜想,至今聚诉不已。对此,有人谨慎地指出艺术家的创作不等于生活本身,在创作过程中想象力往往集中又溶化了一切,而某些考证家们的兴趣过分放在细枝末节上,这对作品价值的了解不一定有多少帮助。尽管如此,大多数评论家仍肯定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具有一定的自传性,正如英国19世纪“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所说:“用这把钥匙,莎士比亚打开了自己的心扉。”他说的钥匙便是指十四行诗集。笔者认为,关于这部诗集的争论无关宏旨,人们应该将注意力移至他本身的思想力量和艺术力量方面去,但在此我们也不妨利用起这把钥匙,姑且相信它有一定的自传色彩,以此贴近莎士比亚模糊邈远的个人生活,并试图走入他的情感世界。

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人多把十四行诗献给自己的情人,莎士比亚也有些诗作是献给一个他称之为黑肤女郎的,但仅有25首,其他100余首十四行诗都是献给一位年轻朋友的。这说明在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友谊似乎比爱情的地位更高。这不足为奇,因为友情至上的心理在当时十分普遍。对此“大学才子”约翰· 李利在剧本《恩底弥翁》(1591年)中有一段明白的论述:“卓荦不凡的太太有这倾国倾城的美色,是否比患难之交的真正忠诚拥有更大的威力?男子对妇女的爱情是一种习以为常、十分自然的事情,男子对男子的友谊则是无限的、不朽的……美和美德之间、肉体和灵魂之间、藻饰和自然生机之间有多大的差异,爱情和友谊之间就有多大的差异……友谊在风暴中屹立不动。世界在美丽的脸庞上刻下皱纹,然而却赋予忠贞的友谊以越来越多的清新色彩。无论炎凉,无论贫富,任何命运都不能将友谊改变。”看来,正是在这种友谊至上的心态下,莎士比亚用诗歌的形式盛赞友谊是人生最美好的无价之宝。

在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集中,第一部分中所涉及到的年轻朋友究竟是谁,始终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就编者而言,倾向于认为这个年轻朋友就是莎士比亚惟一的庇护人骚桑普顿伯爵。莎士比亚在献上两首长诗之后,对十四行诗又情有独钟,于是写来送给与他友谊日深的骚桑普顿。除了借诗传情外,莎士比亚的另一个目的更为急切,骚桑普顿伯爵年轻英俊、风流倜傥,但是不愿意让婚姻套牢,而他的母亲却希望儿子尽快结婚生子,以保证家族兴旺。于是伯爵夫人委托莎
士比亚进行规劝,这样便诞生了一组以敦促尽早成家传宗接代为主题的十四行诗。但年轻人对于年长者的劝告往往置之不理,以致引火烧身,追悔莫及。骚桑普顿后来的经历就证明了这一点:1598年2月,不安分的骚桑普顿与女王的贵嫔伊丽莎白·弗农私通,致使她怀孕,被迫结婚。女王对于那些破坏了她的宫廷侍女贞操的人一向毫不留情,骚桑普顿大概害怕遭到惩罚,撇下怀孕的妻子去了欧洲大陆。在巴黎他参加网球赛赌博,结果输的身无分文,到11月妻子生下女儿后,他才不得不回到伦敦。如此看来,假设当骚桑普顿接受莎士比亚的劝告,按部就班地攀一门高亲结婚生子振兴家业,就不会落到后来这样的狼狈境地。

如果说从十四行诗中我们可以看到诗人的情感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真、善、美统一的世界。诗人在这些歌颂友情与爱情的诗歌中,提出了他所主张的生活的最高标准:真、善、美及这三者的结合:“真,善,美就是我们全部的主题;真,善,美,变化成不同的辞章;我的创造力就用在这种变化里,三题合一,产生瑰丽的景象。真善美,过去是各不相关,而现在,三位同座,真是空间。”这第105首十四行诗,可以看作是整部诗集的终曲和结语,是我们理解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思想精髓的一把钥匙。这时的莎士比亚青春年少、风华正茂,他对人生对社会都充满了美好的期望,对人文主义理想也深信不疑。他想要热情赞美和执着追求一种至真至纯的感情,一种真善美相统一的感情,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是如此。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世界诗歌宝库中的一颗绚丽夺目的明珠。莎士比亚的诗才虽然在这些诗中只是牛刀小试,但却呈现出夺睛耀目的色彩。这些十四行诗不仅表现了一个人文主义者对真、善、美的理想和看法,同时还表现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所引起的失望与焦虑,可以说它们不仅仅是个人的抒情,同时也表达了一个时代。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除了强烈的感情之外,还有深邃的思想,反映了他进步的人生观和艺术观,这些思想在否定中世纪黑暗时代的禁欲主义和神权的基础上,赞扬了人的个性,宣称人的平等,赋予了人和人生以新的内容和意义,达到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民主思想的最高水平。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其他特点,莎士比亚会文人所会,但他的诗歌又有其他文人所无的现实感和市井情趣。他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和深刻的忧患意识,同时又有乐观精神使他能够清醒而保持平衡。莎士比亚绝不是苦涩的难产诗人,他总是能妙语泉涌、滔滔不绝,正如后人德莱登所说:“只要时机不凡,他也能身手不凡,从无题材合适而他不能写得大大超过别的诗人的情况。”莎士比亚驾驭语言的技巧可谓精湛高超,他的语言能华丽如云锦,又能素净如洁水。此外,他还对音韵非常敏感,创造了自己的诗韵,即有名的“莎士比亚韵”。莎士比亚的诗歌语言具有很强的音乐性,读来优美动听,所以人称“甜蜜”。

总之,莎士比亚以惊人的艺术表现力得心应手地运用了商籁诗体。在154首十四行诗中,他表现了广阔的思想天地。诗中形象的生动,词汇的丰富,语言的巧妙,音调的铿锵,都是异常突出的,被誉为诗人之魁的爱德蒙·斯宾塞也不得不叹服地说:“我们找不到一位比他更优美的诗人;他的诗神缪斯充溢着优美的构思,并且像他本人一样,英勇豪迈地呐喊着。”在英国的十四行诗中,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一座高峰,他的甜蜜的诗歌不仅在英国的抒情诗宝库中,而且在世界的抒情诗宝库中也有着崇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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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27
十四行诗是欧洲的一种抒情诗体。音译为"商籁体",语源于普罗旺斯语Sonet。原系中世纪民间流行并用于歌唱的一种短小诗歌。

自欧洲进入文艺复兴时代之后,这种诗体获得广泛的运用。意大利的诗人彼得拉克成了运用十四行诗体最主要的代表。他一生写了三百七十五首十四行诗,汇集成《抒情诗集》,献给他的情人劳拉。在他笔下的十四行诗,每首分成两部分:前一部分由两段四行诗组成,后一部分由两段三行诗组成,即按四、四、三、三编排。其押韵格式为ABBA,ABBA,CDE,CDE或ABBA,ABBA,CDC,CDC。每行诗句十一个章节,通常用抑扬格。

彼得拉克的十四行诗形式整齐,音韵优美,以歌颂爱情,表现人文主人思想为主要内容。他的诗作在内容和形式方面,都为欧洲资产阶级抒情诗的发展开拓了新路。同时代的意大利诗人和后来其他国家的一些诗人,都曾把彼得拉克的诗作,视为十四行诗的典范,竞相仿效。因此,人们又称它为彼得拉克诗体。

十六世纪初,十四行诗体传到英国,风行一时,到十六世纪末,十四行诗已成了英国最流行的诗歌体裁。产生了锡德尼、斯宾塞等著名的十四行诗人。莎士比亚进一步发展并丰富了这一诗体,一生写下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莎士比亚的诗作,改变了彼得拉克的格式,由三段四行和一副对句组成,即按四、四、四、二编排,其押韵格式为ABAB,CDCD,EFEF,GG。每行诗句有十个抑扬格音节。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比彼得拉克更向前迈进一步,主题更为鲜明丰富,思路曲折多变,起承转合运用自如,常常在最后一副对句中点明题意。后来,弥尔顿、华兹华斯、雪莱、济慈等人也曾写过一些优秀的十四行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25
这首诗是莎士比亚写给一个富有的君主的 他的主要目的是劝他结婚 告诉他时间一去不复返 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姑娘的美貌渐渐流失 但是如果不结婚的话他只会孤独终老在寂静中离去 而如果结婚的话 他还有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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