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体裁分为
古体诗和近体诗两类。古体诗和近体诗是唐代形成的概念,是从诗的音律角度来划分的。
1、古体诗:
包括古诗(唐以前的诗歌)、楚辞、
乐府诗。“歌”、“歌行”、“引”、“曲”、“吟”等古诗体裁的诗歌也属古体诗。古体诗不讲对仗,押韵较自由。古体诗的发展轨迹:诗经、楚辞、
汉赋、汉乐府、魏晋南北朝民歌、建安诗歌、陶诗等文人五言诗、唐代的新乐府。
2、近体诗:
与古体诗相对的近体诗又称今体诗,是唐代形成的一种格律体诗,分为两种,其字数、句数、平仄、用韵等都有严格规定。
包括:“绝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简称
五绝,七言的简称七绝。“律诗”,每首八句,五言的简称五律,七言的简称七律,超过八句的称为排律(或长律)。
律诗格律极严,篇有定句(除排律外),句有定字,韵有定位(押韵位置固定),字有定声(诗中各字的平仄声调固定),联有定对(律诗中间两联必须对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