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中的愚孝有哪几个?

如题所述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家境贫困,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评价:

明朝李默(《孤树裒谈》卷二)也骂过郭巨,姑且把原文翻译成通顺的白话文,看看当时的人是怎样认识这件事的:孝,就是好好侍奉亲人。

若不合人情事理,就是天天大鱼大肉,也是不孝。何况仅仅是为了让老娘吃口好的,就要杀无辜的幼子?这就是陷亲人于不义,罪莫大焉!这算作孝的话,那就真没天理了。这是挖到金子了,要是没挖到,死者不能复生,杀人的大罪,罪不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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