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干部组织鉴定

任免干部组织鉴定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0
办事程序

(一)市人事局对单位(部门)上报的科级干部任免意见进行审核,核对该单位(部门)的编制数、科级职数、职位级别,非领导职数、拟任职干部条件等,提出职位人选产生的方式。
1、符合竞争上岗的职位,开展竞争上岗。
适用范围: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中的科长、副科长及相当职位,遇有下列情况,可在本部门内部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
(1)职位出现人员空缺。
(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
(3)按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
(4)其它需要实行竞争上岗的。
市人事局对各单位上报的《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方案》进行审核。市人事局会同单位,按《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程序进行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市人事局根据笔试和演讲答辩的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阶段。
2、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职位,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它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
(1)单位通过民主推荐,党组班子充分酝酿,提出拟任免后选人员初步意见。
(2)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人事局拟任免干部意见。
(二)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组织对拟任职的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
(三)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合格的拟任职干部,由市人事局分别向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核实廉政情况,撰写《干部考察材料》。
(四)征求市政府领导对分管单位干部任(免)职的意见。
(五)市人事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政府各部门的正科级干部任免,报市政府党组会研究决定,市人事局任免;副科级干部任免,由市人事局研究决定、任免。
(六)对任职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七)宣布任免决定。
(八)整理装订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交档案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