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饭店干了二十天 做不下去了 签了合同 直接走人会不会被起诉 我不要工资了 员工证

我在一家饭店干了二十天 做不下去了 签了合同 直接走人会不会被起诉 我不要工资了 员工证也还他们

其实不但不会被起诉,你可能还可以拿回一些工资,不过看你的样子似乎脸皮很薄,那工资就看你拿不拿了,因为我国劳工法还是比较倾向保护劳工的,即使你违规在先,但处罚再重也不至於扣全部薪资的。一般饭店业来说无故旷职或离职,扣三天到九天的薪资是比较多见的。所以也就是说你最坏也应该还有一半的薪水可拿,你不敢的话请长辈出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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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9
你仔细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这种条款都会在合同上标明的。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此类条款,那么一般情况下,要提前30天告诉用人单位。如果你这样直接走了,可能会承担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有的话)。我建议你,先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你20天的工资再行离开。
第2个回答  2016-01-29
你不要工资他们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不会跟你继续闹下去,放心
第3个回答  2016-01-29
起诉个毛啊!对他们又没好处,他吃饱了撑的,人那么大老板会和你过不去呀!
第4个回答  2016-01-29
我也是厨师。。。一般餐饮是不会计较的。除非你损坏了店里的东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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