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硕士人才引进补贴

如题所述

长沙硕士人才引进补贴,对新落户并在长沙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沙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新进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长沙高新区前期对企业人才需求进行了深入调研,制定了产业人才需求目录,与高校、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建立合作引才机制,联合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法律依据:《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昆山市人民政府人才津贴的通知》第五条
人才津贴按年计发,连续发放3个年度。由市人社局核实上一年度人才在岗在职相关情况后,发放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津贴:
(一)获得政府人才津贴后,人才入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资助;
(二)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三)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的;
(四)所在单位提出停发津贴事由,经核实的;
(五)所在单位当年度被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
(六)其他应停发津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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