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是他物权吗

如题所述

在发生债务关系时,一般需要人来担保,在民法典中有关这项权利的解释成为担保物权,那么担保物权是他物权吗?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一、担保物权是他物权吗
      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即限定物权,也称之为他物权。担保物权,指以确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而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限定物权。担保物权本质上是以支配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物权。担保物权的种类有:抵押权、最高额抵押、动产质权、权利质权、最高额质权、留置权等形式
二、担保合同中担保期限
      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要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间,但是如果约定的担保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2、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另外,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无效;
      2、董事、经理违反我国公司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转让
      担保物权是他物权吗的内容如上述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与自物权相对应,即在自物权上为他人设定的物权为他物权,而且优先于自物权以上。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所以是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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