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可以要求其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吗?

如题所述

工伤赔偿不能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但在第三人侵权情况下,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兼得。工伤赔偿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依照《工伤条例》等法律进行赔偿,而人身损害赔偿是依照《民法典》等法律进行赔偿,两者的流程、举证责任和赔偿的范围都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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