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回答
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上缴的增值税计算提取的。
城建税税率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二、分析详情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同时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属于附加税,可以理解为是附加在消费税,增值税上的一个税种。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两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公式: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减少税收。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毕陪,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和合法公民,缴纳税款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随时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税务制度也越来衡敏越完善,胡乱征税的现象也越来越少,税务款乱拨乱用的现咐数枝象也越来越少,所以我们公民缴纳的税款基本合理利用。
城建税即城市建设维护税。顾名思义,这一部分的税费缴纳是为了用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是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尽的义务。教育附加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都是增值税的一种。今天,就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该如何计算。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基础均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计算公式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建税适用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是建制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一、计税基础: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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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征收率:
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三、计算公式;
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四、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3、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公式: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减少税收。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和合法公民,缴纳税款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随时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税务制度也越来越完善,胡乱征税的现象也越来越少,税务款乱拨乱用的现象也越来越少,所以我们公民缴纳的税款基本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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