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贷款为什么要妻子签字

如题所述

由于借款发生在借款人与妻子的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必须签字承担还款义务。不签字就不办理贷款。
即使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处理的基本原则都是将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夫妻两人没有借贷的合意,或者借款没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务就可以认定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而由于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之间是有家事代理权的。夫妻共同债务其实是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负债务的范围内,如果有证据证明钱款的使用超出了这个范围,妻子就不需对债务负责。

个人借款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借款最好写借条,不要写成欠条
借款合同是一种比较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欠条背后意味着欠款。这个“欠”字在法庭上意味着一份举证责任。因此,写借条能够避免诉讼时对欠款原因的举证责任,减少了自己一方的负担。
二、要写清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
在实践中,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关系往往比较密切,甚至不乏亲戚关系,在书写借条时,会将日常的习惯诸如表叔、大曹等称呼写入借条,而没有写明真名实姓。这样的借条因为主体不明,一旦出现纠纷,往往会被法院拒之门外。
三、借条要写明还款期限
诉讼时效的概念往往被借款双方忽略,但这涉及双方的维权利益。理论界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的时效问题,暂时还没有统一的结论。因此,为了债权的安全回收,在书写借条时,应该写明还款期限。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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