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也不能说它写的不是爱情,它有两重含义。只不过我们后人习惯把它作为浪漫的爱情宣言,而忘记了它本来的战友情这个含义了。就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句话一样,这首诗本来是作者用来表白自己对所爱的人至死不渝的深情,只不过我们现在更喜欢把这首诗用来赞颂那些兢兢业业的教师们。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字面意仅仅是形容感情深厚,所以我们把它当做爱情也不难理解。那么为什么它最初是指战友情呢,这个还要放在整首诗内理解。这句话出自《诗经》邶风中的《击鼓》,从题目中就可以看出是军旅题材题材的,从内容来看,这首诗的大意是:
耳边击鼓的声音震响,兵将奋勇操练。很多人留在国内筑漕城,但是我要向南方行去。跟随孙子仲,去平息陈国和宋国的纷争。不知道何时是归期,我的心里忧心忡忡,愁绪难解。我迷失在树林中,心爱的马也丢了。不知道到哪找它去,原来它在山间的树林下。我曾答应过你,无论生死、聚散离合,都会在一起,但是我们分别的太久了,我可能不能和你相会了。我们离的太远了,我可能不能信守住承诺了。
这是一篇战争诗,诗人借此宣泄自己对战争的不满。所以作者的本意是指战场上的战友之情,只是后来我们又赋予了它爱情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