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涉外婚介法律咨询无证经营涉外婚介犯法吗

宿州涉外婚介法律咨询无证经营涉外婚介犯法吗

如今,涉外婚姻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兴起。什么是涉外婚姻介绍,如何面对不合法涉外婚姻介绍机构?等等问题,本文将为你答疑解惑。
一、什么是涉外婚姻介绍?如何面对不合法涉外婚姻介绍机构?
涉外婚姻介绍是为了满足某些单身青年、大龄男女或离异、丧偶人士择偶需求而组织起来的,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一种活动。
据调查,除了少数婚介机构在民政或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外,绝大多数的涉外婚姻介绍机构都没有办理任何注册登记手续。各地涉外婚姻介绍机构鱼龙混杂,登记管理方式五花八门,基本上处于竞争无序,自身自灭状态。社会各界对涉外婚姻介绍机构的混乱状态提出诸多批评,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内部也希望政府部门对其加以规范和整顿。
目前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违背国家禁令,公开或变相办理涉外(含涉港、澳、台湾居民和华侨)婚介;
(2)以营利为目的,不择手段,诱骗和欺诈行为普遍,以虚假广告、婚托等坑害征婚当事人;
(3)收费依据、标准没有得到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准,乱收费现象严重;
(4)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各自人员素质低下,服务质量差;
(5)有的涉外婚姻介绍机构不严格审查征婚当事人是否已有配偶,为某些别有用心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甚至借婚姻介绍为名,行非法活动之实,藏污纳垢,严重损害了自身形象。
婚介机构目前的混乱、无序状况,引起社会各方面的严重关注。
二、有关禁止涉外婚姻介绍的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1994〕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一些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机构及某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串通境外人员,借介绍婚姻之名,将我国一些妇女骗出境外,酿成不少悲剧,严重损害了我国的民族尊严和民族感情。为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保障我国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声誉,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对已成立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机构,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进行清查,一经查出,坚决取缔;对在婚姻介绍活动中采取欺骗手段或牟取暴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要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对本通知下发后仍继续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单位和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这种婚姻介绍的个人,一经发现,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且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惩处。同时,当地人民政府要追究其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任何人如发现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的单位和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个人,可向各级民政、公安部门举报。我驻外使、领馆如发现国内的单位或个人串通境外人员从事不正当的涉外婚姻介绍活动,应及时报告民政部和外交部。
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不得播放或刊登涉外征婚广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张贴或散发此类征婚广告。
三、加强国内婚姻介绍归口管理。目前,国内婚姻介绍由于缺乏归口管理,出现了放任自流的状况,这也是导致涉外婚姻介绍混乱的原因之一。为此,今后凡申请成立国内婚姻介绍机构的,应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民政部门要对国内婚姻介绍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本通知内容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六日
从以上介绍中可以看出,国家是明令禁止涉外婚姻介绍、涉外婚姻介绍机构的,所以,
公众尤其是大龄离异妇女切记勿要轻信不合法涉外婚姻介绍,以免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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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9
这个肯定属于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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