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思维的特征
一般思维,习惯并满足于对现象的描述,因为处理现象,是思维最轻松最简单的方式,其思维过程只是将一列现象排列起来而已。而“排列”反映的,是世界中最直接最简单的,几乎可以用眼睛就能看出的一种关系。所以,对现象的描述,无需思维的特别训练,是每个人都可以进行的思索。
我们却天真地认为,停留在这种思维的描述阶段,就可以认识所有的真理。而世界上,在这种思维所表达出不同的思想,只是对现象次序的排列不同而已,而这种“排列”依据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尤其在
中国文化的氛围内,又只是我们的一种情绪或道德。
所以,我们辨别一种“排列”的真假标准,就成了藏于我们心中的激情。因此,我们拥护什么或反对什么,一种表达意愿式的口号语言,就足以让我们停止对某一问题的思考了,比如个体与社会谁更重要的问题,我们就可以自信而武断地下出任何自己愿意接受的结论。
可见,我们的这种
思维方式,让我们面对任何问题,都可以无休止的争论而永无结果。而真理所表达的,应当是事物深层的比之现象或机械的外在“排列”更为恒定的规律。因此,对人类认识来说,世界的真理,不是对一种对繁杂的现象世界的描述,以及对这种描述所做的简单的外在整理。而道德思维,在人类智慧发展过程中,恰停留在对繁杂世界的外在整理阶段,没有能力深入到世界本性之中,只是用“应该”和“不应该”,去外在地规划世界,这种思维的兴趣是世界的“高尚”,而不是世界的“真相”。道德思维,总立脚于他的习惯和他熟知的方式。因而,他所接受的知识,也总是基于他的心理愿意或者能够接受的东西。这种封闭的思维方式,可以让一个人的一生,都对与他心理“不符”的东西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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