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年龄还在17周岁与朋友外出玩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朋友动手打人但是我朋友没有参与动手打人,现在已满18周岁,事件被警察定为寻衅滋事的刑事事件,被打对方法医鉴定为刑事轻伤,警察那边有证据说摄像头摄到我朋友最后带走动手打人的人,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判决?另外想知道,为什么显示已结案还抓我朋友进去?
但是他当时未成年,事情发生后半年给抓获(已成年),未成年时不是应该通知监护人吗?另外,未参与斗殴也要5年以下有期徒刑吗?我朋友是在其他城市上网使用了身份证所以被当地警察抓获再送回事发当地警察,因为我朋友是被刑拘追逃人员,一般刑拘追逃人员不是针对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吗?
我也觉得对方是有背景的人所以才咬住事情不放,但是现在连探望都不给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