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孩子跟妈妈一起生活,爸爸每月给孩子2000元抚养费。可男方不给,怎么办呀啊

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孩子跟妈妈一起生活,爸爸每月给孩子2000元抚养费。可男方不给,怎么办呀啊

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如果父亲拒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让父亲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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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1
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16-11-01
先进性协商,实在没有用,就走法律途径
第3个回答  2016-11-02
去民政局起诉他,一分都能拿回,除非他不存钱,一但他存钱进银行全都被冻结。政府会帮你拿到钱的,只要你去起诉他
第4个回答  2016-11-01
按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5个回答  2016-11-01
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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