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我妈坐班车去喝喜酒,因为要下车转乘另一辆班车,下车换乘的时候因看见了要换乘的那辆班车,由于这班是能到我家的最后一班,所以急于赶车,于是就从车头前面小跑过去的,也没有注意到后方变道超车的公交车(这条路是三叉路口,双向四车道,没有交通信号灯和斑马线,车是停在直行的最右侧车道,公交车是从最右侧车道往左变道超的车,车速60左右),我不知道公交车有没有注意到我妈从车头出来,于是我妈和公交车撞上了(我在交警大队看了两个监控录像,一个是我妈乘坐的那辆,还有一个是道路上的,前者录像看着就像是我妈主动去撞的,后者录像能看到公交车在距离不远的时候变道,并没有减速,而且距离所停的车只有大概一~二米宽,我想看公交车的监控,可是交警说没有,怎么可能没有,明明公交车在还没有变道超车的时候从公交司机角度应该是能够看到我妈往前走的,我想把监控录下来回家也不让录),我妈前脚掌被轮子压碎,脚拇指掉了只剩下一点皮还连着,医生说脚拇指应该可以接上,其余脚趾是没好了,上排牙齿也全部没了,事后去公交公司要钱,只是垫付了一万,公交公司说他们一点责任都没有,全都是我妈的错,交警大队说我妈是主要责任,公交是次要责任。11号出的事故,今天医院说欠费了,我要怎么做?那肇事司机又不出面,他们公司说什么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再说,就这样拖着,没办法了。求助!
过几天还得做手术,医生说要一个多月才能好

你好当时公交车站旁有人行道 行人从公交车前横穿马路造成行人多处骨折 这种责任怎么划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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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4

    该事故交警定责无误;

    肇事的另一方没有法定责任和义务垫付任何费用。所有费用均由伤者一方支付(注意保存好凭证)。支付有困难的,可先申请对方交强险医疗保险垫付1万。不足部分要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对方是否应垫付以及垫付的额度。

    根据你妈的伤情,建议治疗终结后向交警申请事故伤残鉴定。

    所有善后均要到伤愈后,在交警主持下进行协商解决。但你们这个案子由于发生了残疾,损失总额确定上计算就比较复杂而你们并不了解,建议起诉由法院根据规定裁定,或者聘请律师与对方单位进行协商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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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1-14
垫付只是人道义务,不是法律要求必须。确实你妈责任可能大一些。自己花钱治伤,等伤好出院和交警的责任认定下来后,双方按照责任比例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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