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又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我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五个多月了,从入职到现在,公司既没签试用合同也没签正式合同,同时也没有为员工买社保,而且除了第一个月准时于15日发工资了以外,从次月起到现在,每个月都无理由地至少一周多才发上月工资。我们一月份的工资只发了一部分,剩余的拖到现在,另外二月份的工资迄今未发,同时公司对我们为其垫付的资金一直不予报销。出于这种情况,现在如果我要离职,请问1、我是否可以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的当天就离开公司不再任职?2、公司是否应该在我离职的当天付清我全部的工资?3、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在付清我每个月的劳动所得后,另赔偿我入职以来的双倍工资(不包括已支付的工资)?4、请问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我需要向哪个部门提请?5、我需要准备哪些仲裁材料才能确保我应得的利益?

1、是的,你随时可以离职
2、可以约定工作交接时间,那时结清工资和补偿,一般是15日以内。
3、双倍工资是第二个月起才有,并且包含已经发给你的工资,你说不包括已支付的工资是错的。
4、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5、入职的证明,最好有工资条,入职的书面证明,工作证、牌、同事的书面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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