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是否有规定?我在部队荣立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对于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退役军人的名录和事迹,编辑录入地方志的的表彰、弘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六十三条规定。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退役军人的名录和事迹,编辑录入地方志:

  (一)参战退役军人;

  (二)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

  (三)获得省部级或者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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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6
你好,战友!最新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这部保障法中确实有关于军人立功受奖后可以享受待遇的内容,但对于发放奖励金的却没有详细的内容,只有在第五十七条有表述: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小编结合当前国家和军队现行的有关规定及地方性落实情况,梳理信息如下,供战友们参考:

1、在部队新《条令》中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奖励应当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注重发挥物质奖励的激励作用。通过与大多数基层单位战友的了解,很多单位都是按照立功受奖的高低对个人进行现金及物品奖励,极大的调动了战友们的立功热情。

2、而在地方,据小编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相关配套政策正在制定中,相信你所提到的立功受奖奖励金的问题也是其中一项内容,应该很快就会和广大退役军人见面。

根据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出台的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实施办法,立功受奖奖励金的金额和标准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地方压根就没有这种奖励政策,因此无法给你一个统一的答案。

为此,你首先与入伍所在地的县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看当地是否有出台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奖励政策,如果有政策落实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您在政策落实后取得的奖项,可以对照政策,向有关部门登记申请奖励金。
第2个回答  2020-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起草的法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二审稿于2020年10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20年11月1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8年7月19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座谈会,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各界征集意见。

2018年7月3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孙绍骋在会上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工作,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1]

2018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中国人大网”公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116件。其中,《退役军人保障法》被列入47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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