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申请后,多久可以继续申请离婚?

如题所述

您好,“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到民政部门申请协议离婚时,法律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离婚不一定都要经过离婚冷静期,只有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不需要经过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再次申请没有时间限制,重新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即可。
协议离婚的步骤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六)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时间在30-60天不等。
【相关法条】《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二、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内容为解答部分)。

《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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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4

在冷静期撤销离婚申请之后,第二天就可以继续申请离婚。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冲动离婚,当两个人到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之后,还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然后才能领到结婚证,如果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都有权利撤销离婚申请,如果30天以后夫妻双方没有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证,那么就视为自动撤回,在设置离婚冷静期之后,大大的降低了国内的离婚率。

设立一定期限的离婚冷静期,能有助于减少冲动离婚,毕竟现在很多夫妻因为一些琐事而矛盾重重,然后双方产生了冲突而选择离婚,但是离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这不仅关系到夫妻两个人更关系到两个家庭,所以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要学会考虑对方的感受。

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好离婚协议之后,就可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但是如果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离婚,法院首先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两个人一定要考虑清楚,如果调解无效之后,但是夫妻两个人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表明两个人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就会驳回离婚诉求。

在离婚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那么就视为无效,有很多人都感叹结婚容易离婚麻烦,所以在结婚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离婚冷静期也会给夫妻思考的一个过程和空间,为挽救婚姻做出最后的努力,有很多夫妻经常吵架,然后第2天因为生气就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其实两个人也不是真心的想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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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9-04
离婚冷静了30天之后就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了,如果撤回了之后只能重新申请离婚,时间应该是没有限制的,你可以自由去申请。
第3个回答  2021-09-04
在一个月之内就可以去申请离婚的,根本没有任何的规定,如果两个人觉得特别不合适,就应该主动去离婚。
第4个回答  2021-09-04
一个月以后就可以申请离婚,这样的话也会得到一个非常好的处理结果,并且两个人可以拿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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