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港口镇公安分局办证大厅
办理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70号
中山市石岐区
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地点:中山市石岐区
民科西路2号
中山市古镇镇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古镇镇东兴东路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1楼行政(公共)服务中心
中山市横栏镇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110号,即横栏镇工商分局。
中山市
沙溪镇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5号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
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
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