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史》第471至474卷有“奸臣传”四卷,共收奸臣21人。其中第471卷列奸臣6人,即蔡确、邢恕、吕惠卿、章敦、曾布、安敦。这就比较诡异了——全宋,尤其是北宋末期和整个腐朽至极的南宋,只出了21个奸臣,而且近三分之一为王安石的追随者。那么,就有一个疑问:章敦等人是否真是奸臣?在这里,为扣题,小刀只究章敦,望得以管中窥豹。
一
章敦,字子厚(1035—1105)福建浦城人。《宋史·章敦传》说:“敦豪俊、博学善文”。仁宗嘉佑四年(1059)中进士之后,初任商洛令,以欧阳修推荐,入朝试馆职,被劾,复出任县官。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秉政,赏识章敦之才,用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协助推行新法?#65310;:��贾盥��迹�跄�迥辏?072),章敦受命察访荆湖北路,经制蛮事三年有余,开拓境土数百里。熙宁七年(1704)召还,擢知制诰,直学士院。
判军器监。偶遇三司条例司失火,因指挥救火有功,被神宗提为三司使。
元丰三年(1082)二月,拜参知政事。五年四月,为门下侍郎。元丰八年(1085)三月,神宗逝世,哲宗即位,为知枢密院事。其时宣仁太后临朝,用司马光、吕公著主政,尽罢新法,章敦力争,因触忤太皇太后高氏(宋英宗的皇后,神宗的母亲)为由被黜出外郡。元佑八年(1093),宋哲宗亲政,以绍述熙宁、元丰为志,明年改元为绍圣,起用章敦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这里要注意的是,哲宗为了表示对章敦的信任和器重,决定暂不设尚书右仆射兼门中侍郎。)则章敦以独相的身份辅佐哲宗长达六七年,期间复行新法,先后恢复了被司马光废除的熙宁、元丰新法。
元符三年(1100)正月,时值25岁的宋哲宗突然病逝。钦圣太后向氏(神宗的皇后)垂帘听政,欲立端王(宋徽宗赵诘)。章敦认为端王为人“轻佻”,不适合做皇帝(这倒是一句大实话),而触忤向太后,又得罪了徽宗。宋徽宗立,迁章敦特进,封申国公,然以章敦尝反对其嗣立,遂生嫌隙,改用韩忠彦、曾布为相,调和新旧两党,罢章敦知越州,寻贬武昌军节度副使,再贬雷州司户参军。崇宁四年(1105),北徙睦州时,卒于贬所。
以上即为章敦70多年的仕宦经历。
从可观,章敦亦是宦海浮沉。若说每一个太后都是苏轼的福星,那么每一个太后都是章敦的灾星了。唯一可说的是,章敦比他的旧友更为幸运的一点是,他到底得以施展自己的政治主张,而不似苏轼一身苦于无处施展才华,但以“新法”失败的结局,对章敦而言,这种失败是否比怀着一个希望而奋斗终身带来更大的打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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