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与中标公示发布的时间间隔有什么规定吗?

如题所述

招投标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查看招标信息,推荐使用剑鱼招标订阅,其中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与招标投标法第23,24条衔接,将原规章中的5个工作日修改为5个日历天。

1、公告发布至投标人报名、资格预审、直至招标文件发售的截止一般应留有较为合理的时间让投标人做准备,此环节考证后虽无硬性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合理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否则有暗箱操控之嫌。

2、自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应不少于20日。投标截止时亦即开标之时。

3、中小型项目的开标至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时间一般项目当天就可结束,但评标和定标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并确定中标人。

4、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向工程所在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主管部门自收到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招标人则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了。这既是公示时间结束。

5、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招投标双方应订立书面合同。

6、订立合同7日内,应送主管部门备案。

7、订立合同5个工作日内应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并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扩展资料

1、《招标投标法》及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发出中标通知时间均未作具体规定。

但是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

(1)当招标文件规定了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一致时,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确定中标人或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之前,以便有时间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就易到期。而一旦到期,这时如果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因投标保证金已经过期,也就使招标人无手段约束中标人了;

(2)如果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比投标有效期长三十日时(国际招标通常是这样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和发出中标通知,并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签订合同。这样做就不会有上述问题的发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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