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划拔和出让有什么区别,划拔要一定改成出让吗?

如题所述

房产证上的划拔和出让的区别如下:

一、土地性质的定义

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二、取得方式不同

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三、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

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划拨性质的房屋需要转让时,应当改为出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为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应缴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该出让土地价格的40%。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划拨土地

百度百科-国有出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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