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有四名同学与我国一家知名有色金属矿业公司于08年10月份签订了为期八年的就业协议。(我们是09届毕业生,09年6月份毕业)。然而,该公司于09年2月16日通知学生说:受金融危机冲击,决定解除就业协议。
请问学生应该怎么办?
这四名同学已经错过了最佳就业时机,自去年十月份至春节前学校招聘会不断,然而这四名同学因为已经签到该矿业公司,所以没有再签其他单位,而是等待着来年到该公司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
学生违约,企业还可以再招人,企业违约,有可能耽误的是学生的一辈子。
该企业没有给与任何补偿,赔偿的说法,只是说解除就业协议,不再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