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2-16
【问】季度奖金或半年奖金如何扣税,以何计税方式?
【答】除年终奖以外的由任职受雇单位发放的奖金均合并到当月收入计算个人 所 得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一年只能使用一次。
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工资-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现在是2000元,就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此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当前2000),应将年终奖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年终奖-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现在举一个例子 ,比如说甲和乙在一个公司上班,到年底公司给他们的年终奖金都是5000元,而甲的工资薪金是2500元,乙的工资薪金是1500元,现在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是2000元,那么甲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1)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5000/12=416.6 确定适用税率为5% 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5000*5%=250
(2)工资应纳税额
(2500-2000)*5=25
(3)应纳个人所得税25+250=275
乙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1)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5000-(2000-1500))/12=375 确定适用税率为5% 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5000*5%=250
(2)工资应纳税额 0
(3应纳个人所得税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