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第三者保险可以同时赔偿吗

我有朋友出车祸,根据伤残的赔偿计算出是7万元。负全责任的车主有买交强险和第三者保险(中国人保),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交强险和第三者是不是同时向车主各交付7万元,共计14万的保险金额呢?还是说怎么算的?
我问的是车主可以得到多少保险金额!我朋友向车主索赔7万,那么车主根据这个金额向交强险和第三者保险提出赔偿时,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额!问的是对方负全责的车主,不是我的朋友。

可以。先用交强险赔付,不够的才会用第三者进行赔付,两者可以同时进行赔付。相关法律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法律分析
交强险与第三者同属于责任保险,但两种险种却有本质不同。首先,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并非强制性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责任限额亦由其自己选择。其次,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在赔偿顺序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在本国的交通案件中,相关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上报相关的保险公司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付。可以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再由三者险进行赔付,额度不够时两者可以同时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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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双方事故理赔,是先从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保险定义: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 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交强险和第三者保险可以同时赔偿,但是这个赔偿是补充赔偿,不是双倍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2-13
在发生第三者损失需要理赔时,必须先赔付交强险再赔付其它险种
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

至于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这要看车主当时投保额是多少

你想要的答案就是这些了,加分
第4个回答  2009-02-13
你好,你朋友实际可以得到的只有7万元,他不可能因为车祸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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