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

如题所述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一项销售行为常常会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应税劳务。如果装饰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为用户进行房屋装修,其中既有提供装饰公司劳务,又有墙纸(布)、地板等装饰材料的销售。按照新的流转税制的规定,销售墙纸等装饰材料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对于发生装饰劳务属于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应征营业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称之为混合销售行为。凡是确定的尺度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行销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所谓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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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混合销售是指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而非应税劳务则是指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身上。
对混合销售是依照纳税人的经营主业来确定的,也就是说不是根据某笔合同中某一笔收入来确定!如果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简单的说就缴纳增值税的工业或商业企业),这样的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就应该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按劳务类别征收营业税。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认定标准是:年货物销售额要超过50%,非应税劳务不能超过50%。
所以第一个问题应该看你们公司是经营什么的公司,如果是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那就应该一并缴纳增值税。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940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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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18

混合销售行为: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第3个回答  2006-06-17
我们老师讲过,好象就是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纳增值税时好象按4%-6%纳税,但没有抵扣进项税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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