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刚退伍的一级士官,五年前按照城市户口的指标光荣参军,可退伍后到当地民政局报道说我是城市户口指标占用农村户口指标入伍的,所以复员后政府不给予我分配工作或补偿我应有的安置费。我想请问政府:你说我是农村户口可我身在城市最重要的是我没有土地。说我是城市户口可我不享受国家规定城市户口退伍后的分配工作或补偿安置费。在说国家有规定说城市户口可以占用农村户口入伍的吗?还是地方可以规定这种土政策? 请哪位好心人帮我出出主意或具体实行什么办法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