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班级或学校中可以被选举或选举,那为什么在社会中宪法规定不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既然未成年人不能享受这种权利,那为什么还要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平等了,那为什么还要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我认为中国法律有点冲突,谁可以给个满意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