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入职南京某企业2个多月,因公司裁员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几个月的工资赔偿?

我还没过试用期,赔偿金额是正式工资还是试用期工资?

  0.5个月试用期工资补偿,加额外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试用期也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期,单位裁人当然给补偿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以与单位协商,不成,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嫌麻烦,就拍屁股走人。
  不过注意社保问题,如果单位还未办理,就算了,如果已经办理,一定要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新单位你才好办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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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15
一、是否需要赔偿的判定

赔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赔偿需要看情况。
如果公司聪明,以不胜任名义接触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如果公司傻,以经济危机或其他公司方面的原因裁员,将需要赔偿。赔偿标准为半个月工资。

二、赔偿标准
按照法律规定,接触劳动合同的不赔偿有如下:
1)未提前30天的,加1个月工资,试用期的是提前3天通知;
2)按工龄赔偿。(不到6个月工龄按照半年,6个月以上,不到1年按照1个月工资赔偿)。

工资标准: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收入的平均值。你未满12个月,将按照你实际工资的平均值发放,换句话说就是按照试用期工资作为赔偿的基数。
第2个回答  2009-01-15
你有签署试用合同吗?一般来说试用期是没有赔偿的。
第3个回答  2009-01-14
你有可能什么赔偿都得不到,这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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