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驾驶一辆面包车行驶到一拐弯处时与一辆摩托车相碰撞,当时我车速大约在40km,正常行驶,无占道,摩托车上载一人,司机无证,且有喝酒,酒精含量有无超标有待交警部门验证。而且当时摩托车车速很快,拐弯时来不及打方向占道行驶了就撞到我的面包车,中间的门被撞瘪了,轮胎暴胎,轮胎上的玻璃被撞碎了。撞到我的车后有与后面一辆面包车相碰,碰到那辆面包车的中后部位置。当时摩托车司机头流血了,而且都不能说话,我下车后赶紧拨打120和110求救,并且也有报了保险(交强险),把伤者送往医院,现在摩托司机还处于半昏迷状态,不过应该没有生命危险。现在这个情况按新交通法来讲应该怎么定责?还有赔偿方面的问题,请有这方面经验的人踊跃回答,定给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