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马的文章,我现在很急,大家帮忙啊

如题所述

《马》
布封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养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野。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对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互相妒忌。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马》赏析(王光)

作者以流畅优美的语言,细腻的笔法,栩栩如生地描写了马的形态、习性、生理功能以至马的用途。马在作者笔下不是画,却是舞台上的角色,一神一情,一举一止,仿佛历历在目。那细致与逼真,可以令与马为伍的人为之倾心、赞叹,令不曾接近过马的人发现许多新奇的知识。更能引人感兴趣的,还是写驯马时的传神和写野马时的赋意:驯马是忠勇屈从的形象,野马是自由的象征,然而,布封的细腻绝非琐细。无论描写什么,于品质有益者予以描写,于品质无益者概不入文;与品质关系密切者放开细描,与品质小有关系者一笔带过。全篇下来,细而不繁,丰而不杂,实而不赘,风貌秀丽舒展,犹如一株依主干风姿修剪枝叶而成型的观赏植物。

布封的马给人以不寻常的亲切感,读者有时甚至自感与马亲切了许多。这正是布封的高明之处。他一开始就心照不宣地写道:“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和人一起“共欢乐”。他的意图已经流露:要把马当作人的同类来写。

马在战场上本是被迫冲腾蹿跃的,但作者却说它是“喜爱”并“追求”兵器的撞击声;马是受人摆布和约束的,但作者却指出它“知道克制”自己;马被驯服,这种驯服却被作者说成是一种“教育”。驯马在作者笔下变成了具有文明意识的生物。

同样,作者在说野马能够因为不受羁绊而“感觉自豪”,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不愿意“作战”,过着“和平生活”。总之,凡能够用写人的语言的地方,作者都力避使用动物学的语言;即便是本来并无“意识”的本能动作,作者都写成具有人一般意志的自觉行为。马被人性化了。

人性化仍不足以令人产生亲切感。作品字里行间还散逸着比人性化更能催动人心的气息,这就是人格化的描写。马具有“无畏的精神”,能在危急面前表现出“慷慨以赴”的凛然大义,具备“舍己从人”的风格,在险恶关头能“奋勇当先”。这一切,使得由性灵之物跃入“文明者”之列的马,再一次升华到了“崇高者”的境界。

塞万提斯着力刻画过堂吉诃德游侠骑士那匹晦气的老马,吴承恩悉心描写过唐高僧西天取经的白龙神马,拉伯雷不厌其烦地勾勒过巨人卡冈都亚的带传奇色彩的大牝马,李贺曾一口气写成表现迥异特征的《马诗》二十三首,许多游牧民族的诗人们也留下了无数歌颂马的优美赞词。他们或是描摹,或是臆想,或是刻画,或是塑造,或是礼赞,将马的形象存入了文学的宝库。那些马都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引起人们的喜爱,但是它们往往局限于某一感情、某一氛围、某一性格或某一人物精神。布封的马在这一点上与它们极为不同,这就是,他的马是与整个人类联系在一起的。当然,布封比之前人有其幸运条件,他处在现代科学起步、腾飞的时代,科学使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并引起人们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关注,这个时代背景也为《马》打上了印记:布封赞美马,不仅赞其自然美、灵性美,而且还要赞其“人格”之美;布封将人类的美德赋予笔下的马,然而决不给它们加上人类的陋习与恶念;布封同情驯马的品格,然而却赞美野马的精神……

《马》里面,与其说含着人类对马的赞美,不如说透着马对人类的感化。
参考资料:http://www.pep.com.cn/200406/ca4265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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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6-09
“马玲”是网名,网络上绝少有人为自己起这样的ID,除非用的是本人真名。

网络ID是每个人在网络上展现自己个性风貌的一个方面,不少人起网名习惯以自己关注的事物、人物、背景作为参考,以至“白发魔女”、“温柔一刀”,“风萧萧”、“易水寒”之类的名字在上个世纪的网络论坛内大量涌现。可同样是在那时上网的马玲,为自己起了这么一个不好琢磨的名字,究竟是何意思?实在无从考证。总在想她起这个名字时是怎么考虑的?顺手拈来?纪念意义?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真相者还以为这就是她的真名,如同过去的我同样是这个认为一般。“马”姓为百家姓里的大姓,可以同张、王、李、赵相匹敌,而“玲”字的拥有者绝大多数为六十年代以前的女性,这个字和“花”、“香”的使用率绝对能相提并论,看来这些漂亮的字眼在过去用的太多,好字生生让广大人民群众给用俗了,为了体现当代人的风貌,现在的名字里多带有“鑫”、“婕”、“晨”、“婷”等等与意境有关的字,脱俗清秀、很有寓意、富有知识色彩。讲了这么多不过为了证明我不算弱智,因为在我和马玲这个名字初相遇时,很快就做出了推测:女性,年龄该是过了而立。在以后我们成为朋友时,专门求证了这个结论,她笑嘻嘻的夸我:“你真聪明”。郁闷!人的聪明才智在这个小处得到充分体现不算出息,看来我不是大智若愚的材料。

商都BBS里女斑竹们的敬业精神一直是我比较佩服的,他们共同的特点是踏实肯干,勤奋谦虚,和别的斑竹比起来,安静平和的马玲显的敦厚朴实,她不温不火的性格,不急不燥的脾气总给人以轻松的感觉,这个性格体现在版主管理方面,就成了她一大优势:她坐在“人与自然”斑竹这个位置上是那么合适,更不用提她的职业就是某报社编辑,一个搞文字爬格子的业内人士了。

“商都BBS”开设的版块很多,主页打开后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人与自然”尽管被网站管理员放在醒目的位置,但必须承认专业知识的限制总使许多人望而却步,所以这里一直是相对清净的地方,如同深山里的佛门圣地。版内既不热闹也不喧哗,但马玲始终如一的做着自己想做的事,坚持不懈的以自己的行动坚守着这个阵地。

早在2001年,马玲就在人与自然做版主了,那时的人与自然可没现在这般热闹,萧条、冷清加上人气低迷,当时一个老网友“树敌太多”曾经这样描述过最初的“人与自然”:“五天里只有三个帖子,孤零零形影相吊,而别的专区却是高朋满座,车水马龙……”,在这种局面下走马上任的马玲,接过大印就发出了版主令:“希望大家耐的住寂寞坚持下去,把这个能够造福于人民,造福于社会,造福于子孙后代的事情做下去”.专门定了版块宗旨:“通过大家的讨论,使越来越多的人关心自然,关注环保,一切从小事做起”,同时她还用美丽的文字告诉大家:“大自然讲述的每一个故事都是令人心悸、美丽无比的,她就像最有创意的大魔术师,袖子里总能抖出一个又一个让人惊讶的东西来——鸟兽、虫鱼、花草、树木……。这些具有生命的、无奇不有的小东西伴随着我们,与我们人类一起共同拥有着一个地球。让我们结识它们、珍惜它们、尊重它们,并为他们保留一方生存的空间”。

为了使“人与自然”尽快发展,马玲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广泛宣传自己的版块,使网友们的目光往“人与自然”里聚焦,往商都BBS推荐的精华贴子越来越多,还有一些优秀的贴子变成了铅字见于报端。二是响应商都BBS号召,利用商都信息港的影响力,策划大型环保活动”。这些做法使冷清的人与自然终于活跃了起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马玲。

早期在商都BBS游走,“人与自然”我几乎不来,就算随意点击进入也是翻翻看看,到版里感觉象是突然出差去了外地,知识层面不同话题不同很难融入其中,可我架不住朋友再三鼓动,只好选择小动作,多看少说话,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的自卑心理,专业知识强的地方我这个外行人不敢随便发言,不懂装懂会令人出尽洋相,想要藏拙就必须少言,为了朋友的面子我又不好意思长期语呐,本来在论坛里,一个人是否存在的唯一体现,就是发帖或回复主题--刻意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如果不这样,哪怕天天在论坛里浏览翻阅,依然属于消失。为了表现我的存在,只能结结巴巴的讲些八杆子打不着的话,漫无边际的闲扯,早想好了,时间久了我悄悄离去,不显山不露水的走人,大家都不丢面子-----中国人最看重的就是这个最要命、最没用的面子。

马玲非常热心,她看出了我的不知所措,就专门找一些专业知识较浅的话题在帖子上和我聊,从绿化环境、有机物对人体的危害入手,慢慢的引入“人与自然”的正题:保护野生动物、全方位进行社会环保的宣传……,就这样我在不知不觉中,掌握了不少过去自己根本就不懂的知识。 为了使自然的队伍壮大发展,让更多的人参与环保事业,在“商都信息港”的号召下,由马玲牵头组织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感受母亲河——商都BBS网友环保活动”。

那是一次由网络发起的大规模网友聚会,也是商都BBS利用网络这个特殊媒体,对全社会进行环保知识普及的机会。论坛版主不是职业,仅仅是一些热心的网友们利用自己业余时间兼职,所以对这样的活动本没有必要付出全部精力,可马玲却要求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活动中去。平时她身体不好,经常到医院去看医生,她的病不能劳累,不能受凉,医生叮嘱必须多休息,少活动,可她并没在意这些嘱咐,精力充沛的站在了活动的第一线。那么大的活动组织起来十分费劲,稍有疏忽便可功亏一旦,所以从写网友誓言到大家出发路线,从选择集结地点到联系有关事宜,马玲全都要一一亲自过问,累的连说话的声音都变了腔。在许多拥护她的网友们热情帮助下,那次活动组织的非常成功。

说真的,她从跨出家门开始往黄河出发时,我的心就跟着她的步伐绷紧了,真怕有万一发生,她知道后笑了:“不怕,我带着药呢”。那次的活动,郑州当地的电视、报纸等媒体都做了相关报导,当舆论界对她进行专题采访时,她再三说明自己是被大家的精神所感动,一切都是大家的功劳,面对采访镜头,马玲动情的说:“这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感动,我一直被一种精神所激励,那就是大众的环保精神”!

那次活动马玲把自己十一岁的儿子“闹闹”也带到了黄河边,她希望孩子从小就受到科学知识的熏陶,增强环保意识。在她的言传身教下,闹闹写的一篇环保论文“电池.小麦----我的研究”被学校推荐到全国参加专业比赛,通过专家审评和个人答辨后,荣获了“三等奖”,后生可畏!这个小人人曾经也活跃在网络论坛中,他在“人与自然”版里和大家一起讨论问题,煞有介事大人一般的口吻,令人开怀。小男生的个性签名很有趣:“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够别致!用闹闹的话形容:这才叫真正的酷!

认识马玲的人都习惯称她为马姐,不仅是她的年龄大于不少网友,而是她的为人处事也象可亲可敬的姐姐一般。如果谁在生活里发生了烦恼事,只要她知道就一定会替别人揪心,总惦记着想办法出主意,直到事情解决。也许是她是个母亲的原因,言语之间无意流露出那份温柔善良的母性之爱,那么真诚,温暖。一些看似淡淡的话语,却总能透着浓浓的关爱,常常让人感动到无言。

她认识的网友中,女生不很多,就是这个原因使很我很快成了她宠爱关心的对象。初识的朋友习惯保持一定距离,没多长时间一切都很快变了样,在她面前我无所顾及,时而牢骚,时而伤感,时而快乐,时而畅笑,倾诉与倾听成了我们的主要交往形式,她清楚的知道我的每件心事,也非常明白我对许多事情的特有看法,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每每遇到心烦的时候,我总是一个电话和她聊上很久,直到心里轻松许多,她也总是耐心的听着我的诉说,帮我出主意想办法,看到我陷在迷茫中,稍有不对的苗头出现时,她一定会提醒我注意,更可贵的是,在我一急之下可能作出一些错误决定的时候,马姐总会及时的纠正我,教育我,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的告戒我,使我少犯了许多错误,很快成了我生活中难得的知心大姐。

生活里的马姐有个非常幸福的家庭,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她一家三口人总是其乐融融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要么栽花弄草、要么陪着闹闹做科学实验,要么跟着他那有名气的丈夫学着作专业网站……,她的这种乐观向上的情绪时刻影响着身边所有的人,谁能够知道,她曾经是个被医学误判死刑的人,可她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够保持着自己一贯作风,直到战胜疾病,这点可真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一个健康人在谈论生死的时候,一定没有什么特殊感受,但是在面对生死时,就完全能够验证这个人的毅力和忍耐度有多高,对她,我是最服气的。当然,她也有小困难需要经常克服,那就是她的上网时间有时要和她家里另外两位男士用“剪刀、包子、锤”来决定,而她在这种时候只要一伸手,往往就会输给年龄较小的那个男生,或是年龄较大的那个省内著名男画家,尽管她绝对希望自己赢了男士们。

和马姐平时的交往远远多于这篇文章里的叙述,这些文字看上去歌颂的成分似乎多了些,很难展现出她真实的风采与个性,其实我们之间不是没有可歌可泣的事情发生,也不是没有动人的感觉,可那些事只要一提,都可能涉及到隐私,很多情况就是这样,事情在发生时感人的程度要高一些,事情过后把文章回忆性的写出来,就有揭隐私的苗头,使文章变了味,所以,尽管我知道什么方面最能打动人、什么事情在写作上最为讨巧,但我不能揭开这些只属于我们俩人永远的秘密。

用我曾经为她写过的一首诗作为此文的结束吧,之所以刻意的把这首几乎是顺口溜的诗郑重其事的拿出来,那是我们无意中的一个缘分:在我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意中把她在现实生活里的真实情况全部写进了诗中,记得马姐当时看见此诗后大为惊讶,以为我是个先知先觉,为此我得意了很久:
一剪红梅傲寒冬,
踏雪寻香步匆匆。
不忍折枝房内赏,
只愿香飘自然中。
第2个回答  2006-06-09
三国时,刘备得到一匹好马。有人对刘备说:“快别骑它了!这种马眼下有泪槽,额上有白点,名字叫的卢,骑它会妨主。”刘备说:“谢谢你的好意。不过人的生死是由上天来定的,岂是马能阻碍的了的吗?”
后来有人想暗害刘备,被刘备发现,急忙逃出,可是却被一条几丈宽水流湍急的大溪挡住,这时追兵到了。刘备只好跃马下溪,结果连马带人陷在泥水里,刘备加鞭叹到:“的卢!的卢!今天妨碍我了!”不想那马忽的从水中跃起三丈,飞上了对岸。刘备脱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