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办法的措施

如题所述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施工现场秩序,强化安全措施,展示企业形象,减少施工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希望房地产事业部下属各项目公司。
3. 职责
3.1工程管理部职责
3.1.1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和指导。
3.1.2 负责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3.2 项目公司工程部职责
3.1.1 负责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检查监督和协调。
4. 制度内容
4.1 企业形象标识布置
临街建筑物施工外架上挂新希望房地产LOGO牌,广告牌格式及大小由营销策划部统一规定。
4.2 安全文明基本标准
4.2.1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应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规定实施。同时不能低于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基本标准。
4.2.2围墙及大门
围墙及大门设置需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同时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报批。
4.2.3五图一牌
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工程概况牌设置在工地围栅的醒目位置上,载明项目名称、规模、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联系电话等。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在醒目位置挂设"公示牌"。
4.2.4场地道路
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场地均应硬质化;临时道路、脚手架基础等应采用砼硬质面层,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周边设排水明沟,交汇处设沉淀池,现场不允许有积水。
4.2.5临设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仓库、卫生间、淋浴室及消防用的砂、水池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建。办公用房适宜采用彩钢板搭建。
现场设置集体宿舍时,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并与作业区隔离;在建工程不得作临时设施;人均床铺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进行适当的分隔。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应设专人打扫。
4.2.6材料堆放
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堆放。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所有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侵占市政道路及公用设施。
钢材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周转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不得堆放在主要施工道路两侧。
4.2.7临边防护
基坑边、楼板边、楼梯边缘、电梯洞口边做好防护栏杆,上杆1.2m,下杆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用漆刷红白道。
4.2.8施工通道必须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并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否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不予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2.9安全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2.9.1施工用电应采用TN-S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4.2.9.2末端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或15mA,额定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2.9.3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架设;  
4.2.9.4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4.2.10脚手架
主体施工阶段作好外架封闭施工,围档高度超出工作面不小于1.5米,未封闭到位的单体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围档钢管必须作黑、黄油漆标记、安全网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围档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并作到定时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外封闭架必须作标幅、标语,注明施工栋号、楼层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
4.2.11建筑垃圾堆放的管理规定
4.2.11.1由总包单位报送建筑垃圾的堆放场地,如未报送,则由甲方指定垃圾堆放点,除指定位置外,建筑垃圾不得堆放于其它位置;
4.2.11.2 禁止向门窗外直接倾倒、抛洒建筑垃圾;
4.2.11.3 工中当日未用完的材料集中堆放,禁止散落放置;(包括聚苯板、防腐木条、胶条、毛条等);
4.2.11.4 圾堆放点内的建筑垃圾由总包单位定期清理;
4.3 安全文明强化措施
4.3.1 工程项目招标前,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将当地政府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提交工程管理部备案。
4.3.2 施工合同当中必须明确按照当地政府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执行,且明确该文件的名称及编号。
4.3.3 所有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4.3.4 施工单位应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须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考虑施工排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施工塔吊、临时厕所、施工围栏、建筑垃圾的收集将堆放场地的布置等内容。
4.3.5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报批,经工程管理部审查完成,并按照审批意见处理完毕,经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签署开工报告。
4.3.6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中的规定审查通过后才能实施。
4.3.7项目工程部应每月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反映到当期工程月报中。
4.3.8 总部工程管理部半年巡检和节点检查中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反馈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整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