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人打了

他有60多岁了。我才20多岁,我也不敢打他啊,打了他,我还要负责,还说我欺负老人,不打他,就要被他打,最重要的《我和他不熟,也没有跟他打过交道》就和陌生人一样,,如果我被他打了,要他们家赔偿负责任,他们说管不了他,他们家没有钱,后来我又说我们拉扯当中精神病人受了伤,后果自负,他也不同意写,到时候出了什么事情我找谁呢,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住的很近,他天天在我家附近转悠,我很害怕,不敢出门,我怕我自卫的时候伤到他了,我还要负责任,我该怎么办呢,再说谁愿意被一个不认识的精神病人惦记呢,我不敢在家住 下去,又没有钱买房子搬出去,最重要的是经常会碰到面,我怕我经常在这种环境下生活,我自己也会的精神病

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能力,这类人给人造成损害,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他们不承担可以起诉。
正当防卫不负民事责任。
担心安全问题向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反映情况。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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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8
精神病人属于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家属有监护权,若无家属由政府安置。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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