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如下:
一、合同有一基本原则为相对性,即合同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合同解除的内容为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针对的对象是合同相对方当事人。
二、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行使合同权利,遭受到第三方的阻扰,要分析该第三人的行为与发包方有无事实上的因果关联,以及第三人的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如果纯粹只是独立的第三人行为,承包方和发包方可以共同对该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要求其停止阻碍履行合同的违法行为。
三、只有在第三人的行为具备合法性、其合法权利优于承包人的承包权利,发包人无法合法解决该阻碍并导致承包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承包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